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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鹽為生,因此從小有錢讀書。”
趙瀚又問:“既是私鹽販子,為何幫著灶戶說話?”
田仰回答道:“私鹽生意也不好做,自萬曆朝改革鹽法之後,官府和商人帶頭販賣私鹽。市面上若有十分食鹽,則七分私鹽、三分官鹽。私鹽之中,又有一半是官員商人所出。大鹽梟也還罷了,小的私鹽販子,哪裡爭得過商賈?”
好嘛,明末市面上流通的食鹽,70%都屬於私鹽,其中一半還是官府和商人在賣。
這讓崇禎皇帝如何收取鹽稅?
但更詭異的是,崇禎朝的鹽稅,是整個明朝收得最多的!強行收取,勒令每個鹽場,必須交多少上來。
趙瀚這邊早就制定了政策,因為廣東也產鹽,打算把廣東的新鹽法移植過來。
趙瀚對這些鹽軍使者說:“第一,我會取消灶籍,今後沒有什麼灶戶;第二,取消鹽課,不僅是正課,鹽課的折色銀也會取消;第三,依靠地域之分,把各鹽場轉為造鹽工廠,灶戶都轉為煮鹽工人。”
田仰聽得目瞪口呆,仔細思索之後,問道:“造鹽工廠算誰的?是官府的?還是商賈的?工廠盤剝工人又如何?”
趙瀚解釋說:“鹽場的地皮,歸官府所有,租賃給特許商賈。商賈自建工廠、自制裝置、自負盈虧,但只為期三十年。三十年過後,鹽場地皮會重新招商租賃。至於煮鹽工人,官府會制定最低月薪。如果工人不滿意待遇,隨時可以離開,去自謀其他營生,我不會把你們捆死在鹽場。”
“工人不用再交正課,也不用再交鹽課銀?”田仰問道。
“不用。”趙瀚搖頭。
田仰又問:“特許商賈開鹽廠,我們這些鹽兵也可以嗎?”
趙瀚笑道:“我給你們三個特許名額,你們自行分配。也可多人合資入股,共同擁有一個特許名額。”
製鹽工廠雖然私營化,但鹽廠地皮卻在官府手中,離了合適的地皮就不能煮鹽。就算能煮鹽,成本也會急劇提升,等於政府還是能管控鹽業。
如果盤剝工人過甚,或者查出偷稅漏稅,該罰款罰款,該坐牢坐牢。三十年期限到了,今後別想再拿特許牌照。
另外,取消鹽引制度,改為食鹽專賣制,每個地區都有專賣商。
一旦發現專賣商偷稅漏稅,全部按照販賣私鹽處理。
食鹽的出廠、轉運、零售,每個環節都要登記報備,以增強政府對食鹽的控制力。
雖然還是有漏洞可鑽,但比鹽引制度更先進。因為鹽引制度定得太死,導致兩個惡果:一是鹽引變成期貨;二是私鹽遍地氾濫。
真的,鹽引在明代中期,就成了一張張期貨紙。
最賺錢的不是鹽商,而是炒鹽引期貨的權貴,或者跟權貴有關係的金融商。
趙瀚開出自己的條件,特別是三個開廠名額給出,江淮產鹽地的起義軍很快投降。投降之前,還內訌一場,無非爭奪三個特許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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