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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兒說的有幾分道理,老夫千里回援,也算對的起吳三桂了,現在國破家亡,到老了,反正歸明也算是認祖歸宗了,仲興你去通知兒郎們打點行裝,咱們現在就走。”

馬寶嘆了口氣,他並不蠢,別看自己小兒子說的天花亂墜,他知道其實是這狗東西怕死,但是歸附興朗政權的提議,卻打動了已經垂垂老矣的馬寶。

永曆十四年,清軍入滇後,他無奈降清,但內心並不情願,這從兩個兒子起的名字就能看出,老大和老二最後一個字加起來,恰恰就是“興明”,字裡行間就代表著馬寶的執念。

當然他也知道,退入深山,山下的偽清主將希福和趙良棟那個狗漢奸斷然會出兵追擊,不過他也不怕,真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大不了就和清軍拼個你死我活,殺一個賺一個,殺兩個賺一雙,也不負他馬寶的一世威名。

“父帥英明,三百年前,我皇明太祖皇帝憑藉十八騎起事,打的韃虜抱頭鼠竄,倉皇北返,咱們現在還有八百勇士,如何不能恢復我皇明故土?”

見老爹終於點頭,馬仲英就是大喜,轉頭又對巴思漢說道:“巴叔你去招呼幾個兄弟隨小侄到山坡上扒一些清軍的衣甲回來。”

“扒衣服?”

巴思克有些摸不著頭腦,他跟隨馬寶南征北戰二十年,對馬家忠心耿耿,但這會真弄不明白自己這個小少主在想什麼。

“巴叔,今日一戰,韃子死傷過半,我父又是康熙那個狗東西親自點名的禍首之一,明日韃酋希福必定再度攻山,敵眾我寡,咱們不喬裝打扮一番,哪裡走的脫?”

縮頭是一刀,伸頭可是三千六百刀,不和韃子玩點陰的,馬仲英可不認為就憑八百敗兵一定能擺脫清軍,必要的偽裝還是必須的,左右這大山是越往裡面走,樹林是越密,大家都打著清軍的裝束,就算遇到,也能矇混過關。

“這……好吧!”

巴思克抬眼看了下馬寶,見馬寶不置可否,只得答應了馬仲英的請求,當場點了三十個親兵和馬仲英一起藉著月光摸到了雙方大戰的山坡處。

白天一場大戰,清軍和周軍都損失慘重,山坡上鋪滿了敵我雙方士卒的屍體,收集清軍的衣甲,其實並不是難事。

然而山上的周軍殘部,都是跟隨馬寶多年的親兵,哪一個不是屍山血海裡爬出來的漢子,脫死人身上的衣甲對他們而言,根本沒有任何心裡負擔。

馬仲英卻不一樣,他雖然有前世倒黴蛋的記憶,但說到底骨子裡還是個現代人,剛剛下了山坡,就被眼前的慘景駭的臉色蒼白,胃裡彷彿翻江倒海一般,忍不住不停地乾嘔起來。

太駭人了,山坡上全都是斷了手腳和腦袋的屍體,有的胸口破了好大一塊,那醜陋的臟器混著已經乾涸的血水淌的到處都是,紅的、白的、黑的什麼都有。

“少主,你不要緊吧……!”

巴思克有些摸不著頭腦,自家的五少爺雖然今年才二十八,可打過的仗海里去了,今天怎地變得和往常不一樣了。

“嘔……巴叔……我沒事,估摸是白天的箭傷還沒好利索,你們先忙,我緩一緩。”

馬仲英一手捂著肚子,一手扶著一根樹幹,一邊不停地嘔吐,一邊示意巴思克他們先行動手。

“呃……好吧,大家都利索點,別驚動了韃子。”

巴思克有些不明白,這箭傷和嘔吐有什麼關聯,但他跟隨馬家十餘年,少主雖然跟往常不一樣,他卻未有疑惑,當下喝令將士們扒起屍身上的衣服來。

良久!

馬仲英終於緩過來了,他強忍著已經吐空的肚子裡的反酸,硬著頭皮彎下腰去,開始跟著那幫親兵後面在清軍屍體上摸索起來。

“巴統領……小的運氣真好,這個清兵身上居然還有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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