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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清語氣清清淡淡的,很自然,看看鐘薇,言又清笑笑,“其實我很久之前就想退圈了,我爸媽就只有我一個女兒,一直都不喜歡我在娛樂圈混,一直想我去澳洲跟他們團聚,然後接手公司,現在,也算是個契機吧,也就退圈了。”

鍾薇點頭:“這樣啊。”

言又清笑:“我今天來小飾品店就是想買點小東西帶去澳洲給我媽媽的。”

鍾薇看看她:“你這麼貼心,你媽媽一定很開心。”

“對啊。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以後就能長長久久呆在她身邊了,這麼想想,挺幸福的。”

細雨紛飛,路邊的行人走的匆匆,好像就只有她倆,慢慢踱著步。街邊的霓虹燈散發著昏黃的光,投射在地上的水渦裡,風一吹,閃閃爍爍。

看看言又清,鍾薇不免有些羨慕,有媽媽陪伴著長大的孩子,真幸福啊。

跟言又清慢慢悠悠又走幾步,鍾薇突然問:“你聽說了嗎?有人說,是我爆料那個荒謬的新聞的。”

言又清點頭:“聽說了。”認真看著鍾薇,言又清問,“是你嗎?”

“不是。”鍾薇搖頭,看著她,“我說不是你信嗎?”

言又清笑,沒有直接回答她的問題,而是理理頭髮,問:“你很愛沈臣聞吧?我還記得第一次見你的時候,是送醉酒的沈臣聞回家,那次的見面,我看到你的時候愣了一下,你看到我也是一臉的慌亂吧。細想下,那天,你想要介紹自己是鐘點工來著,對吧?我是在知道你是沈臣聞前妻的時候才想起那天你的自我介紹的。之前,沈臣聞說你是他堂妹我還真就信了。”笑笑,言又清嘆氣,有點感慨,“有時候喜歡上一個人,特別喜歡的時候,就容易不小心卑微了自己。卑微的總覺得自己不夠好,配不上他。為了能配上他,所以會努力的讓自己變得美好。其實呢,經常會聽到周圍的人說,你已經很好了,但是還是總覺得自己配不上他。”偏偏頭,言又清看著她,“鍾小姐,你有過這種感覺嗎?”

有啊,一直都有。

而且,一直以來,她在沈臣聞面前小心翼翼,在他面前謹言慎行,只是擔心不小心自己的哪個動作會惹他反感。

她知道他不喜歡她,不喜歡就不喜歡吧,畢竟感情強求不來。但是,她喜歡他,所以,她希望即便他不喜歡她,但是在他偶爾哪天想起她時,想起的那個她至少不是讓他討厭的。

鍾薇想的愣神時,突然聽到言又清又說:“我相信不是你,因為咱們兩個也許是一種人。”

在她要退出娛樂圈的時候,她的經紀人camille問她甘心嗎?甘心放棄自己最愛的事業,甘心放棄沈先生嗎?

事業對她其實真的不是太重要,沒什麼甘心不甘心。但是沈臣聞對她倒真的挺重要,但是不甘心能怎麼樣呢。沈臣聞不喜歡她,她能怎麼做?死纏爛打的哭著說自己的遭遇都是因為他,所以藉此而纏上他?

這樣的自己,她不喜歡,她想,沈臣聞也會很討厭。

她不想讓自己討厭自己,更不想讓沈臣聞討厭她,所以,最好的選擇就是回澳洲,過新的生活。

不遠處,不知道是哪家小店在放音樂,音樂夾雜著小雨朦朦朧朧的傳來:

“想為你做件事,讓你更快樂的事,好在你心中埋下我的名字~”

呼,這該死的愛。

= = =

這週六,天氣挺不錯的,適合踏青登山。

原定的是早上七點在學校門口集合,六點五十,鍾薇提前來到學校門口時,已經有很多學生提前來了。

這些小傢伙,在玩的事情上比干什麼都積極,個個都情緒高昂的,穿著整齊的運動服,大白球鞋,喜滋滋的在聊天。

“我一定要爬到山頂,拍很多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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