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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盛晨是不太喜歡狗的,她看盛謹和薩摩耶玩得開心,心軟了片刻:“你喜歡養就養著吧,不過要看好它。”
“哦哦!”盛謹一口答應。
實際上――
他才不喜歡養狗,到處掉毛還喜歡舔人,要不是今天做錯了點事需要狗背鍋,他才不會把這隻傻狗領回家。
至於栽贓嫁禍什麼?
盛謹摸摸鼻子,心虛地看著盛晨如平常一樣先去衣帽間換衣服,然後――衣帽間傳來一聲尖叫:“啊!”
盛晨看到,她櫃子裡的化妝品全都摔在地上,紅的粉的,繽彩紛呈,地板上的腳印遍佈各個角落,她的衣服散落一地,沾染了不知道是口紅還是指甲油的顏色。
名家設計師為她私人定製的衣服毀了,她的銷量款口紅斷了,她的定製粉餅碎了,她的私人調製護膚品灑了。
盛晨覺得心痛到無法呼吸!這些用錢也一時半會湊不齊啊。
盛謹心虛了幾秒,然後拍拍薩摩耶的狗頭,“兄弟,對不住了,待會你要幫我背一口大鍋,放心,有我在,晨晨不敢把你怎麼樣的。”
盛謹看到盛晨穿著拖鞋,急匆匆跑下來了,“秦姨,秦姨!”
盛謹提醒她:“晨晨,秦姨在下面跳廣場舞呢。”
盛晨眼神犀利:“我衣帽間裡的東西撒了一地,是誰幹的?”剛剛進去還以為進賊了!
盛謹眼神飄忽了那麼0.1秒,然後指著薩摩耶,雖然理不直但是氣很壯,“是大汪乾的,我剛剛沒栓好它,它衝上去進了你的衣帽間,在裡面橫衝直撞,把東西都撞翻了。”
盛晨眯眼看著他,“盛謹,撒謊可不是好孩子。”
“晨晨,我沒撒謊,真的是大汪乾的!”
“當真?”
“當真!”
盛晨覺得有些頭疼,她能拿別人家的狗怎麼辦?要是自己家的狗,現在就把它宰了燉湯!
盛晨深深吸口氣,“算了,你栓好它,別再讓它亂跑,不然……”
盛謹敏銳地感覺到盛晨身上散發的殺氣,抖了下,拍拍大汪的背:兄弟啊,對不住了,我會給你買你最喜歡的烤肉味狗糧的。
東西是盛謹打碎的,因為他想起來一些事情,宋明予那廝,曾經給晨晨寫過情書,夾在一本書裡,上一世他整理晨晨遺物的時候,就在這間房子裡發現那封還沒開封過的情書。
現在晨晨決心要和那人劃清關係,就不能讓晨晨發現那封情書,嗯,必須要趁晨晨還沒發現的時候銷燬了!
不過他從書房找到盛晨的房間再找到衣帽間,都沒發現那本書,而且這件事不敢讓盛晨知道,但他找東西的時候不小心打翻了桌子上的化妝品……
正好賈奶奶要幫狗狗找個寄養的地方,盛謹計上心頭,把狗牽回家拉上二樓逛了一圈。
希望晨晨不會發現吧。
盛謹滄桑地嘆口氣。
那本書一定在這個房子裡,可是在什麼地方呢?他還有哪裡沒找?
然而盛謹並不知道,那本書並不是盛晨的,現在這個時候,它也不會出現在這,那本書現在正待在23樓某人的書房裡。
這個某人正是宋明予,他熟練地從中抽出一本書,書的內頁夾著一封信,很多年過去了,信封生出一些黴斑。
宋明予把信抽出來,看了眼又放回去,書的扉頁,寫有一個名字:盛晨。字跡龍飛鳳舞,跟人一樣透著狂放不羈的灑脫。
他笑了笑,笑容如初春的陽光融化了冰雪,眉眼染上春意,與好多年前那個清雋的男孩一般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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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盛晨出門上班,卻在地下車庫碰見宋明予。
他倚在車邊,像是在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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