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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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夠啊?”她是覺得年輕人根本沒有什麼花錢的地方,錢都應該能存下來。
“什麼收入什麼消費。”於麗清給她解釋,“這年入七十萬的和年入二十萬的人根本不是一個消費水平。這小夥子,我聽杜錦說,他一個人在三環邊上租房子住。三環啊,商品房小區,租金沒有一萬也得有八千。他開四十多萬的車,一年的保養就得七八萬。這還沒算他日常的花銷呢,十幾萬就沒了。”
杜媽媽吃驚:“這麼能花錢啊?”
杜錦見過石天好幾次,看他的房子,車子和衣服、家裡的擺設,就已經知道石天是個消費水平挺高的年輕人。他就說:“現在這物價,錢往哪扔不都跟打水漂似的。像他這樣一年能賺七十萬的年輕人,我估計他一年能存個三十萬四十萬不錯了。”
那小夥子才二十六,工作四年,哪怕一年存四十萬,也才一百六十萬。杜媽媽自己都知道帳不是這麼算的,石天現在年薪七十萬,不代表他一工作就七十萬,肯定也是一年年升上來的。所以保守估計,石天手裡應該是連一百六十萬也沒有。
要攢到加上他們的錢可以足夠付首付買個位置、大小都合適的房子,還得好多年呢!
杜綃的年紀可等不了。
“總不能結婚還租房子吧。”於麗清說。
於麗清知道,這世上或許有相當多女人可以忍受結婚後租房子住,畢竟好幾年前報紙上就開始報道並鼓吹年輕人“裸婚”。但於麗清自己是絕不能接受也不能忍受的。
租房子,只能是年輕單身時候的一個過渡期,如果結婚了有孩子了還過著租房子的漂泊生活,那真是令人對生活感到絕望。
租的房子只是房子,不是家。
你不能在牆上掛好看的相框和裝飾品,因為房東不允許你隨便在牆上釘釘子。你也不能隨便磕壞傢俱或者劃壞木地板。而比這些瑣碎的小事更難受的,是你隨時可能面對房東以各種理由讓你搬家。
比如他兒子要結婚了,所以收回房子做婚房。比如他需要用錢,所以把房子賣掉了。還有各種各樣你想不到的理由。
有的房東為了讓你搬走不惜賠償合同規定的違約金給你。但,那又怎樣呢。拿了那麼一筆違約金,也減輕不了找房子、收拾東西、搬家的心力憔悴。
從前於麗清單身一個人在北京打拼,真到了不得不搬的時候,她的全部家當收拾起來,就是兩隻超大號的旅行箱和七八隻紙箱子。搬起來,也算乾淨利落。
可當於麗清成為了一個媽媽之後,她發現她已經喪失了應對這種生活的能力。
孩子的東西那麼多那麼多。而且她真的無法想象她抱著孩子帶著一堆一堆的東西不停的從一處搬到另一處的生活。在這樣的生活中長大的孩子能有安全感嗎?能感受到什麼是“家”嗎?
於麗清光是想想都感到崩潰。
幸好……
於麗清抬眼看了看這個家。
幸好,都過去了。
現在,她實實在在的擁有這個房子,擁有這個家。
“擁有”這個具有法律意義的詞,讓她這樣一個父母不在身邊,獨自在異鄉闖蕩的女人,感到安穩又安全。
於麗清能想到的,杜媽媽和杜錦自然也能想到。他們同樣也接受不了杜綃在婚後還過著租房子住的生活。
杜綃雖然現在的確在租房子,但杜錦和杜媽媽潛意識裡就認為這只是暫時的。他們都覺得這個“暫時”不會太久。他們也都潛意識裡就認同,杜綃這種“暫時”的過渡期的生活狀態,會藉由婚姻來終結。這一點,和杜綃自己的想法一模一樣。
女孩子應該找個有房的男人結婚,孃家人都這麼希望。只是在大多數輿論中,這個孃家都由“丈母孃”一個人來背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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