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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上並無差異,都是說你先發現的黑影,且她們被人由後打暈時你還站在亭邊,但是現場案情重現時,她們所指認的各人站位及事發經過卻有諸多矛盾,並不一致。”卓北安繼續解釋,見她有些不明白,便又補充道,“尋常人要串供,只會在事前對好一致的口徑,卻不會考慮到細節問題,所以在審案過程中,把串供者帶到現場,讓他們分開描述事發經過,就會發現雖說大方向一致,但每個人描述的經過卻都有矛盾處。”

秦婠聽明白了,大部分說謊的人永遠只會想到做了什麼,卻不會想怎麼做的。打個比方,例如今日她與秋璃同時說在大理寺門外見到卓北安,她們只會對好這一口徑,但如果有人再詳細問,卓北安站在大理寺門外哪處,穿什麼衣裳,當時在做什麼,門口還有哪些人……這些細節她們沒有對過,便要臨時想,自然不會一樣。

馬腳就露出來了。

“再來就是所謂的目擊者,我問過那人,他並沒見到你行兇傷人,只是看到一個穿著和你同樣衣裳的女子進了黃氏家中。他沒看到這人的臉,但因為衣裳一樣,所以指認為你。你身上那身血衣,應該是兇手行兇完畢倉促間給你換上的,並不是你在府中所穿那身。”

衣裳之事秦婠倒是知道,她在黃氏屋裡醒來時身上的衣裳就已被人換過,但她的證詞陸覺不相信,或者說他故意無視了。

“黃氏是被人大力捂住唇鼻按在桌上,再以利刃割喉,仵作在她雙頰找到已發黑的指痕,另外她的雙手指甲裡也有掙扎過程所留下的兇手身上的血肉,兇手應該被她的指甲劃傷且傷痕還不小。抱歉,你到大理寺時人還昏迷著,事態緊迫,我就讓女醫替你驗傷了,除了額頭,你身上並無其他傷口。”他一邊說,一邊又道歉。

秦婠忙搖頭:“幸而北安叔叔極時命人驗傷,若再晚幾天,這便不能作為佐證了。”

時間一長傷口會癒合,到時再驗她身上有無傷口,也無法證明案發時她有沒受過傷。她向陸覺提議驗傷時,陸覺就直接否定了她的提議。

卓北安點點頭,續道:“仵作比對過黃氏的傷口、兇器形狀及血液噴灑情況,黃氏是一刀割喉斃命,割喉時血液噴濺力度大,兇手正面捂著她的嘴,血應該當噴到兇手上半身,根據血衣上血液痕跡,應該有不少血從脖頸流入裡衣,但你在順天府時換下的中衣裡衣上,都沒血跡。此外,你的鞋底只有腳後跟處沾到地上血液,前腳掌部分只有府上漱玉涇處泥痕,也可以證明你是在昏迷的情況下被人帶到黃家,不是自己走過去的。還有,黃氏體格比你壯碩,力氣也大,以你的力氣是不可能捂住她的嘴將人按在桌上,而屋裡所有的打鬥痕跡都是黃氏死後偽造的,為了讓鄰居聽到屋裡響動好作證明。”

話說得太多,卓北安咳起,蒼白的面容浮現病態的紅,咳得眼眸微紅,秦婠見勢忙衝到床側給他倒水,直道:“北安叔叔,別說了,你還是歇下吧。”

卓北安道聲“謝”,飲了幾口水罷手,氣息變得虛弱:“無妨。諸如此類的疑點太多,兇手佈局應該比較倉促,所以很多地方思慮不周叫人看出端倪,我已向皇上一一說明,皇上亦覺得疑點甚多,才同意放你出來。但你歸家後務必小心,行兇者可能是個女人,又或者說有個幫兇可能是女人,此人應該對侯府之事非常熟悉,知道貴府上夜情況,有機會在值夜守門的人飲食裡下藥,對府內道路也很熟,否則不可能在謝皎一去一回這短短半盞茶時間裡就把你帶走。還有你那嫂嫂,現在只能證明她在你遇襲一事上說了謊,不過別的事還查不出來。”

秦婠能得他這番提點,心裡已是感激非常。不知為何,他說兇手可能是個女人時,她第一個想起的,就是上輩子殺了沈浩初的人。不過上一回那兇手陷害她,卓北安替她翻案卻最終失敗,這輩子卻只花了短短三日就證明她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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