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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已下了十日,竟未停過,近日唐楓與沈浩初接連跑了幾個地方,已對當年花費朝廷數百萬銀子督造的大壩疑竇叢生。
這日日暮時分,二人方從壩上回來,為了不耽擱來回時間,沈浩初借住在壩下小村的村民家中,院落簡陋不過籬笆圍起,茅舍三間,在這多雨的季節潮溼非常,連被褥都是溼沉的。
“侯爺,您這鞋子?”唐楓開啟籬笆時瞧見沈浩初那鞋子。
壩下就是千頃良田,土壤被雨水浸得溼軟,一不注意就踩得滿腳泥,沈浩初才剛不知踩到何處,皂青的鞋面上已是泥痕斑斑。
那鞋不甚起眼,用料也不考究,只是針腳細密,極為耐穿,唐楓知道這鞋是侯夫人親手納的,沈浩初珍之非常,每有髒汙就會用細鬃刷子刷去泥汙,再放到灶火旁烤乾。
憑心而論,像沈浩初這般分明含著金湯匙出生卻不辭艱辛為民謀福的人,唐楓也是佩服,這段時日相處下來,他非但毫無架子,甚至稱得上親民,倒叫唐楓大為折服。
沈浩初看看自己的鞋,眉頭微蹙,很是不捨。時間緊湊,秦婠就來得及納了這一雙千層底的布鞋,比外面的鞋子不知好穿多少倍,他既捨不得穿,可又不想穿外頭的鞋,每每都矛盾。
如今看到滿鞋的泥痕,他更是心疼,進屋摘了斗笠就想去刷鞋,沈逍卻在這時抱著包袱進來了。
“侯爺,夫人給您捎的信和東西。”
信和東西只能寄到清洲的驛站,沈逍今日去清洲城辦事,順道替他取回來。
沈浩初開啟包袱一看,裡頭是新做的春裳一套並一雙鞋,信上有她娟秀的字,他一看就笑了,約是他在上一封信上提過自己捨不得穿那鞋,所以小丫頭趕著又納了雙捎來,還在信上叮囑他別捨不得,穿壞了再做就是。
一時想起秦婠的模樣,他心頭大暖,不覺又記起她的十八歲生辰。五月轉眼也要到了,不知他來不來得及回到兆京。清洲這裡的局勢,遠比他想象得要複雜許多,早已脫離貪腐案的範疇。上輩子後面幾年發生的事,不過其中皮毛而已。
江南王的野心,昭然若揭。
作者有話要說: 以最後一段向你們證明,你們的沈叔叔目前安好,不用擔心……
剛才把《竊皎》的預收坑弄出來了,不過這個坑可能不會寫,這段時間被資料虐到懷疑人生,以至下個文一直沒定,可能是《美女修成訣》吧,寫點能哄自己開心的。《竊皎》或者《迢迢》,看情況吧,收藏好會提早開,勢頭不妙的話就等著……過一兩年也許會寫,因為我現在寫的文也都是兩年前的坑,哈哈。
原諒我這個正在懷疑人生的寫手吧,不敢稱作者,也不敢稱大大,寫開心吧。
第111章 莊子
四月上旬,兆京人議論最多的就是三年一次的春闈。對沈家而言,這卻是註定忙碌的月份,一來有清明祭祖之事,二來沈芳齡的納徵日就在春闈結束的第二天,秦婠雖不管她的親事,但闔府佈置、置禮宴客這些她卻是要親自過問的,再加上段謙兄嫂抵京,秦婠自是忙得腳不沾地。
納徵是兒女婚嫁之中僅次迎親的大禮,杜家的人會在那日請全福人並媒人將聘金、聘禮送到沈家,經此一禮,這婚便已成約,請期之禮雖排在納徵之後,但婚期卻由兩家長輩一早商妥,到時不過走個禮,親迎日挑在五月十五,納徵後一個月左右。
因著婚期將近,近日來沈家走親訪戚的人不少,宋氏也不好一直關著,出來的機會就多了,常往老太太屋裡跑,同老太太一起陪客,每每都帶上沈澤念。沈澤念算是沈府這一輩唯一的男丁,生得也機伶,每每都讓到訪的客人羨慕讚歎,給老太太面上添光。
人一旦上了年紀,對子嗣便尤其看重,各府夫人間攀比的,多有各家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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