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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敏蓉找不到孩子,開始瘋了一樣地找我的親戚朋友,不過她大概想不到我會把孩子放到豔紅那裡去。
我在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之間猶豫了許久,傅敏蓉遞來的離婚協議書,把我氣笑了。
她要那麼高的撫養費,還想把孩子都帶走。
這怎麼可能!
談判是沒法談了,那就開始準備起訴材料吧。
起訴材料準備得並不充分,他沒有在孩子受傷的時候留下證據,律師是希望能找到其他的證據,來作為補充。
正在一籌莫展的時候,豔紅的電話打來了,傅敏蓉還真的找到豔紅那裡去了。
沒想到豔紅卻幫我補上了證據鏈,這些照片看著就讓我觸目驚心,心痛不已。
我不是那麼絕情的人,雖然傅敏蓉是過錯方,但撫養費還是會給她,孩子們往後她只有探視權,而且還得在孩子有人監護下才行。
孩子們在豔紅這裡兩個月,變化很大,我很欣慰,也很慶幸。
傅敏蓉如願出國去深造了,孩子們只能暫時跟著我,轉學到了海市。
我的工作依舊很忙,畢竟海市和海市周邊的地產專案越來越多,事情也越來越多。
我給孩子們請了保姆,也會讓助理經常去照看,能趕回家的時候絕對不在外面對付。
只是我還是疏忽了,家長不在家,保姆的膽子也越來越大了。
在秦厲告訴我保姆越來越猖狂的時候,我心裡很氣憤,知道兄弟倆最近都在豔紅與張雲合開的那個餐館裡吃飯的時候,我心情才好了一些。
保姆被趕走了,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人來頂替,照顧孩子們的事情又成了大問題。
兄弟倆居然告訴我,不用再找保姆,他們有地方去。
我很納悶,可兄弟倆又不肯說這去處是哪裡,還不許我跟著。
秦厲就算已經十一歲,但也畢竟還是個孩子,我總得知道孩子的去處,才能放心。
孩子不說,不代表我沒有別的辦法知道。
原來孩子們不止吃飯會到餐館去,就連寫作業和平常的休息也在那裡。
張雲晚上會親自把兩個孩子送回去,甚至中午還會去路口等著孩子放學。
知道孩子們的狀況,是放心了不少,但張雲那姑娘......
從前這姑娘看我的眼神就不太對,不過她倒是沒做什麼出格的事情,更沒有跟我有半點越矩的聯絡,後來因為跟敏蓉結婚,為了不讓敏蓉誤會,也不再去小吃店吃飯了。
來到海市之後,也見過幾次面,不過都是有豔紅在的場合,我沒怎麼關注過這個姑娘。
她現在這樣,是不是對我還有什麼想法?
......
不管怎麼說,我還是該謝謝人家這麼長時間幫我照看孩子們。
請她吃頓飯,再送些東西,是不是太沒誠意了?
不過也沒關係,就當是欠了她的人情,往後她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地方,我也會鼎力相助。
只是我沒看透這姑娘的意圖,一面幫我照看著孩子,一面又要躲著我,這是什麼意思?
欲擒故縱嗎?
接連幾次都是如此,我明明看到了她的車就在門前,可店員就是告訴我老闆不在。
難道她不知道手段玩兒久了,會讓人厭煩嗎?
後來我也就索性不來了,時常會讓秦厲帶話,讓助理送些東西過去。
母親去世的那年夏天,我的心情很不好,孩子們在京城參加完葬禮之後,就跟著豔紅去了銀城,我也鬆了口氣,能一個人獨處幾天,有個喘氣的機會。
那天我一個人到餐館吃飯,我看到她了,她慌慌張張地一頭扎進了廚房就沒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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