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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你那時候也算是風雲人物了,平時也沒看你怎麼練歌,咱們那些小師妹們還就讓你迷得跟二百五似的天天在宿舍下面喊你給她們彈吉他唱歌,還有樂隊主唱那師兄真就盯上你了,天天過來咱們宿舍蹭泡麵順便勾搭你跟他一起搞音樂,”說著,他也遞給我一根菸,“來,續一根兒……可結果呢,你對啥好像都不提不起興趣,一天到晚跟個仙兒似的,唉,一代神人啊!”
我抽了幾口他遞過來的煙,“你別說,這美短萬寶路味道是真不錯,比我的中南海好抽,上次抽這煙,還是去年在三里屯偶遇那個師兄,他給我遞的呢,他現在也混上美短抽了,不像以前每次去我們宿舍臨走的時候都窮逼颼颼的順我的中南海……呵呵,對了,你知道麼,他現在出息了,去年簽了個唱片公司,都出專輯了,再也不像以前讀書兼職賣唱的時候那麼寒酸了。”
“看看,看看人家!要不說你懷舊呢,不嘗試新鮮事物,老是在過去的回憶裡轉圈。就說你這中南海,咱們從大一報到抽到畢業散夥,你還沒抽夠,現在還在抽,一點兒都沒變,一股臭腳丫子味兒。”
“你的煙好,一股洋騷味兒……哎我說你丫,剛回來就這那都看不慣的樣子,你乾脆窩在美國別回來得了。”
胡北風一聲嗤笑,抽著煙,也不理我,突然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根不知從哪找到的打折卷的長頭髮伸到我面前,似笑非笑地看著我說道:“行啊你小子,看來這幾年沒閒著啊!”
我看了一眼那頭髮的顏色,應該是妮妮的,她是我在去後海酒吧買醉的時候認識的一個駐唱女歌手,比我大幾歲。和一般的酒吧歌手不一樣,她那張從來不施粉黛的臉長得並不如何美,但五官的神采卻很好,屬於讓人看著很舒服的那種。她身上總是一股菸酒混雜著獨特香水的味道,卻一點也不會讓人覺得她有絲毫的風塵氣,反而跟她在一起聊天會讓我感覺很放鬆。
胡北風沒再說什麼,看見我手伸向他的煙盒,就嚷嚷道:“哎,給我留著點兒,就帶了幾盒回來,抽完就沒了!”
我把車直接開回家。在北京,他已經沒有親人。自從兩年前父親故去,他便將這片土地遺忘了,再沒有眷戀。他甚至沒趕回來瞧父親最後一眼,而情願揹著不孝的罵名。“人都死了,我還裝那份孝子賢孫幹什麼?我是不信鬼神的,祭奠死人也就是在超度活人的靈魂,那些活著的人不值得我回去。我現在,我現在就是想我爸!嗚嗚嗚……”他在大洋彼岸的電話裡縱情哭泣。
他最後還是回來了。他為什麼要回來,沒人知道,答案可能連他自己也不完全明白……難道真如他所說,是在外面混不下去了麼?
進了家門,我媽熱情地為胡北風脫去外衣,給他擦乾溼漉漉的頭髮,再換上厚實的拖鞋……比照顧她親兒子還要親切、體貼、溫柔。一時間,胡北風紅了眼睛,四處躲閃著已然溼潤的目光。
讀大學時他是常來拜訪的,家裡的一切他都熟悉如故。他東走走西瞧瞧,不勝感慨。我爸在臥室裡已經醒了,出來同他寒暄一番,非要拉著他下棋,我不準,說他累了,先休息,便把他拉進我房裡。
“嘿,今天發的簡訊真是對你媽媽不敬啊,小生這裡告罪,以後一定改,一定改!”
看他真誠的目光,我釋然地笑了笑。“回來了,有什麼打算?”我盯著他眼睛問道,語氣正經而嚴肅。
“還能怎麼樣,找工作唄。大丈夫當有安身立命之所,不能總在你這兒混啊。”
“住我這兒住不成問題——小妹的房間還空著。不過,找工作是正事兒。”我首肯道。
他猛地抬起頭,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麼似的,詫異道:“小雅還沒回來?我剛出國不久她就出去了的,這轉眼都快兩年了吧!”
“嗯,她一直給我們寄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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