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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雨坐在審訊室裡,心裡懊惱得恨不得給自己一巴掌。
媽的!
枉費自己行走江湖,有這麼多年的道行,怎麼會犯這種“燈下黑”的錯誤!簡直愚蠢到離譜!
那天在偵探社,明明跟那個女警員面對面地過招,在“林間清風”茶樓裡擦肩而過的時候,居然一點兒都沒有認出來!
還真像是小品裡的經典臺詞:人家穿了個旗袍當馬甲,我就不認識了!
真真是應了那句話:常年打雁終被雁啄眼。
算了,反正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抓也抓來了,後悔已經來不及了。杜雨在心裡暗自盤算著。伸頭縮頭都是一刀,管他孃的!咬緊牙關,不該說的,打死也不能說!至於其他的,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杜雨把心一橫,想到這兒,反而不慌了。
他深吸一口氣,往椅背上一靠。嘿,沒想到這警局的椅子還挺舒服。他把雙臂交叉抱在胸前,來了個“眼觀鼻鼻觀心”,以一種硬裝出來的“老僧入定”的狀態,等待著對方先發動攻勢。
總的原則就一個:敵不動我不動。以逸待勞,沒準兒就能反客為主出奇兵呢?
高少波和孟明坐在他的另一邊,杜雨這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他們早就已經司空見慣了。
平時江鎧總跟他們說,要是壞人非常容易就能被抓到,一抓到了,還乖得跟孫子似的,問什麼交代什麼,那幹他們刑警這一行的,估計早就全部失業了。
高少波懶得跟這個無賴玩什麼“誰先動誰輸”的心理戰,以他們重案組的戰績,收拾這麼一個小混混,那還不是手起刀落的事?
高少波眼皮一掀,鼻子裡哼一聲:“私家偵探?我還真沒想道,幹你們這行的,錢居然這麼好賺。一筆生意,先跟委託人收費,一轉手,再用查到的東西去勒索。吃完了原告吃被告。一個來回,二十多萬輕鬆到手。那你這一年到頭,入賬起碼得有好幾個七位數了吧。”
說到這兒,他忽然眸子一冷,兩道寒光直逼到杜雨的眼前,厲聲道:
“杜雨!你知道,你這是什麼性質的問題嗎!”
杜雨冷不防被他這麼一嚇,身體一激靈,腦子轟的就炸開了,有那麼一兩秒鐘,周圍的聲音全部都聽不見了,他嘴唇哆嗦著剛想出聲,就被孟明打斷了。
孟明開始一本正經地對著杜雨背誦法律條文,語氣平靜,語速不緊不慢,活像是法學院的教授在給法律小白做科普:
“我國《刑法》第274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8萬元以上,不滿40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可以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杜雨,你幹這種事兒,應該不是第一次了吧。你這屬於數額巨大,外加屢教不改,數罪併罰,進去之後,估計沒個十年八年,你是出不來了。”
孟明看到,杜雨的喉結翻滾了一下,額頭亮晶晶的,已經蒙上了一層冷汗。他故意頓了頓,接著語氣放得更加緩和:
“不過呢,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刑法》明確規定了,行為人如果認罪、悔罪態度良好的話,我們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不予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杜雨,”高少波接過話來,“路都給你指好了。該怎麼選就是你自己的事了。你是個聰明人,這其中的利害關係,就不用我再多說了吧。”
剛開始,杜雨冷不防被高少波的話一唬,確實有點兒慌了神。但越往後聽,發現高少波和孟明打配合,兩個人一唱一和地在他面前演雙簧,他心裡反而打起了新的算盤:
看來,他們無非就是想撬開我的嘴,從我這裡把話給套出來。他們越這樣軟硬兼施的,就越說明他們現在什麼都不知道。
想到這兒,杜雨發現自己居然徹底冷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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