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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的意思,“為什麼不能見?”
方千帆看著簡箏茫然的表情,像是不知怎麼開口,又像是帶著笑意,“你不知道?”
“我為什麼知道?”
方千帆喝了口水,直直盯著簡箏,“我出國的前一晚,送行會,沈詡來接的你。”
簡箏默默地聽著,這個事情,他知道,也有印象,那個時候他跟沈詡已經結婚近一年,說實在的,他也不知道自己對方千帆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思了,他只是和朋友一起參加了送行的聚會,想著也算是對自己多年的喜歡做個告別。
他又喝了酒。
沈詡接他回去,他也是知道的,因為第二天他是在自己床上醒來的,可是這跟方千帆不可能見沈詡有什麼關係呢?
他只記得醒來那天早上沈詡在做飯的時候打碎了家裡的盤子,他心煩意亂,說了沈詡兩句。
“很吵,能不能注意點。”
沈詡當即就把碎掉的盤子清理了,簡箏什麼也不問,只嫌他吵到自己休息了,更別提去關心沈詡,也不會在意沈詡蒼白的一夜沒睡的臉。
沈詡的手被碎片扎破了,簡箏是看見的,流了血,翻出裡面血紅的肉,他還是心疼了,找了創口貼給沈詡貼上。
“我沒事。”沈詡說。
血液沾到了簡箏的指尖,但他仍然攥著沈詡的手,“別動,不痛嗎?”
“箏箏。”
“幹嘛?”
沈詡欲言又止,但最終什麼也沒說。
那只是很普通很平常的一天,沒有什麼特別的,他不懂方千帆怎麼突然提到聚會的事了。
“你喝多了。”方千帆看著他,眼神是灼熱的,“我送你到飯店樓下,沈詡在等。”
“你說這些幹什麼?”簡箏放下叉子,不耐煩起來。
方千帆陳述道:“你親了我,被沈詡看見了。”
簡箏感到渾身的血液都往腦袋上湧,僵硬到連根手指頭都動不了,下一秒,他從椅子上彈起,臉色煞白,“你胡說什麼!”
指責的聲音引來的旁觀的看客,簡箏無暇顧及,他喘著氣,壓著嗓子眼說:“你不準胡說。”
方千帆沒想到他的反應這樣大,皺眉問道:“你們難道不是因為這個才離婚的嗎?”
他當時聽到簡箏離婚的訊息是詫異的,但也不奇怪,簡箏對他的喜歡太過明顯,跟沈詡過不下去是自然的。
簡箏已經完全無法控制自己的顫抖了,也顧不得這是公共場所,他離開時撞到了椅子,方千帆連忙去扶,擔心道:“沒事吧?簡箏,我以為你知道這個事情,對不起,是我多嘴了,你……”
“別碰我。”簡箏嫌惡地退開,頭也不回地走了。
去停車場的路上,簡箏腦子一片空白,他哆嗦著去開車門,卻發現怎麼也打不開,找遍了渾身的口袋,也沒找到車鑰匙,最後蹲在車門邊上,整個人都縮著。
思維一點點聚攏,他想起來了,在那聚會後的一個禮拜,沈詡跟他提了離婚。
簡箏沒買到當天的機票,他在第二天早上六點就迫不及待地去了機場坐上了飛北州的班機。
中午十二點,他出現在了沈詡工作的廠區門口。
他這次連行李都沒拿,他只想立馬見到沈詡。
從機場到廠區的計程車裡,簡箏的心跳一直都是超負荷執行的。
他要跟沈詡解釋,他絕對不是方千帆嘴裡說的那樣,沈詡怎麼可以連問都不問,就直接給他判了死刑。
不對,沈詡給了他一週的時間,是他完全忘記了這回事。
沈詡對他失望了,不喜歡他了,不要他了。
簡箏在廠區門口下車,想像上次那樣,用錢賄賂保安讓他進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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