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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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出去。
可是,讓出去自己喜歡的男孩子,她就什麼都沒有了。
綿綿她啊,也不過是個十幾歲的孩子啊。
面對親生父母的偏心,妹妹的無辜,心愛男生的指責。
綿綿發現,這個世界之大,似乎沒有她立足之處了。
她選擇了結束生命。
而且,還是在沈美雲的墳墓上,結束的自己生命。
那是她那短暫的人生裡面,唯一感受過的溫暖。
這樣,她生來的時候,有了媽媽,她死去的時候,也有了媽媽。
那個自始至終,都愛她如初的媽媽。
那個自始至終,都視她為珍寶的媽媽。
看啊,她也是有人愛的,她的血,浸滿了沈美雲的墳墓。
這樣,彷彿她就可以和媽媽在也不用分開了一樣。
看到這裡。
沈美雲的渾身抑制不住的發抖,她的女兒啊,她如珠似寶,何嘗受過這種委屈和苦楚?
那鮮血染紅了墳墓。
也染紅了她的眼睛。
不,絕對不能這樣!!
沈美雲嘶啞著嗓音,這是她開口的第一句話。
“媽,我要去找綿綿。”
她的寶貝女兒也穿過來了,她確定以及肯定。
她必須要找到她!
這話一落。
陳秋荷就懵了下,她下意識地放下了粗瓷碗,甚至連喂對方都給忘記了。
“不是,美雲,綿綿已經上火車了啊,再說了,有綿綿在,你還怎麼相親嫁人啊。”
沒錯,他們送走綿綿,就期盼著閨女能夠靠著嫁人,躲過這一場災難。
閨女雖然生病得了恐男症,以前他們也不強求,但是在生死麵前,什麼病啊,都不是事了。
沈美雲知道的父母的苦心,但是,她不可能放棄綿綿的,那是她的寶貝女兒。
她不可能讓自己的寶貝女兒,去那家的家裡,受那種非人的罪。
更遑論,女兒還有一個泡泡空間,五歲的她,沒有她在身邊,女兒會出什麼差錯。
沈美雲不敢想。
畢竟,懷璧其罪。
想到這裡,沈美雲抬頭,眼眶含淚,一字一頓道,“媽,我不相親,不嫁人。”
如果,相親嫁人的前提是把綿綿送走的話。
那麼,她選擇這輩子孤獨終老。
“因為,綿綿是我的命啊。”
眼淚打溼了睫毛,彷彿一汪清泉,乾淨到極致,也漂亮到極致。
沒人能夠拒絕得了。
陳秋荷也是,她閉了閉眼,喃喃道,“冤孽,冤孽!”
那孩子是美雲的命,但是美雲也是他們的命根子啊。
當媽的,誰不疼自己的孩子啊。
美雲疼那孩子。
可是,她也疼美雲啊。
還是,推門而入的沈懷山,打破了母女之間的沉寂,他沉聲道,“秋荷,讓她去吧。”
這話一落。
陳秋荷就忍不住站了起來,爭執,“懷山!”
好不容易把那孩子送出去,騰出空來解決閨女的人生大事。
他們當父母的,是一定要在自己出事前,為女兒鋪平前路的。
可是,這會讓綿綿回來,那她女兒不又要走一條荊棘路嗎?
那一條路,她和懷山都知道的,不好走,也是最難走的一條。
沒了他們當父母的幫襯,美雲會的日子會很難過的。
“秋荷,你沒看出嗎?綿綿不在,美雲的精氣神就斷了。”
自從綿綿走了兩天,她滴水未進,米飯不吃,以絕食來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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