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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陶甜對著他落下淚,哭著問他,他們還有沒有機會的時候,他完全無法拒絕。
他跟陶甜親在一起,糾纏著走出了酒吧,找到了酒店。彷彿他們還是當初熾熱相愛的少男少女,他們對彼此的身體都很熟悉,似乎這些年他們都沒有分開過一樣。
一直到警察來找到魏明,魏明才猛然想起他已經結婚了,他還有個女兒,他竟然把他的女兒全都忘了。
魏明匆忙換好衣服,還不知道怎麼和陶甜說,但是陶甜卻格外懂事:“阿明哥,你去吧,這裡我自己處理。”
魏明心裡一軟,覺得還是陶甜懂事體貼。
魏明來警局路上,心裡還想著,林容確實是個好妻子,無論是從家產還是工作能力,如果和林容離婚,他分得的夫妻財產也沒有多少。更何況他跟林容這麼些年相處下來,雖然沒有像跟陶甜那樣熾烈的愛情,但也習慣了,魏明是不想和林容離婚的。而陶甜,他也不想放手,那就只能私下裡跟陶甜來往,好在陶甜懂事體貼,應該也不會鬧出什麼事。
魏明想到這裡,就央求帶他過來的警察,千萬不要把他和陶甜的事說給他的妻子。警察沒有說話,魏明就當警察同意了。俗話說得好,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而且這些家庭內部糾紛,魏明覺得這些警察應該也見得多了,他們應該也不會摻和。結果警察確實沒有多說話,但也沒有提醒魏明臉上還帶著口紅印。
魏明沒想到林容會這麼快知道他跟陶甜的事,而且他竟然又看到了林容流淚。在跟警察做筆錄的時候,魏明也魂不守舍,他有些害怕。害怕林容離開他,當然是以為他已經習慣了和林容生活在一起,但是更擔心林容和他離婚,他再也享受不了現在的生活。魏明是跟林容結婚之後,才林容的母親給她留下的財產比他預想的還要多,除了三套房產,還有一千萬的存款,以及信託基金,還有幾家公司的股份。雖然這些財產,林容一直都沒有動用,但放在那裡就是底氣。
林容本人也能賺錢,工資比他多挺多的。他們新買這套大三居,其實就是林容付的首付,也是林容在還貸款,日常花銷也是林容再付。魏明的工資,都是用在自己身上,或者花在妹妹和母親身上。魏明從前因為貧窮而產生的窘迫,在和林容結婚後全都消失了,他從來就沒有過這樣輕鬆愜意的日子。因為有鐘點工定時來打掃衛生,他們不用為了誰打掃衛生而爭吵。在生下晴晴後,又有月嫂和育嬰師,他們也不用為了誰帶孩子費心。
但如果和林容離婚,這些就都沒有了。那一千萬的存款因為婚後沒有動用過,不會算成婚內財產,房產也是林容婚前的。拿下股份和信託基金,魏明也簽了放棄的說明書。離婚後,能夠分得就是那套大三居和婚後他們賺的錢。因為大三居還在還貸款,魏明的工資根本不夠還每個月貸款的,魏明根本就沒辦法搶房子,只能拿錢走人。所有的財產平分的話,魏明也就能夠得到一百多萬。
如果魏明沒有和林容結婚,不知道林容手裡還有那麼多婚前財產。那離一次婚能分到一百多萬,那還算不錯的,其實魏明是賺的。
魏明如果不和林容結婚,單憑他自己的那點工資,他也賺不到這麼多錢。
可魏明跟林容結婚了,他知道了一種更輕鬆愜意的生活方式,他怎麼能輕易放棄?
一百多萬?也就夠付個房子的首付,外加裝修。他以後都要揹負著貸款,哪裡還有閒錢去旅遊去打高爾夫?估計連根好些的魚竿,他都得考慮很久。
所以當魏明做完筆錄之後,走到林容面前,直接就跪下了,他哭著求林容原諒。
林容抱著晴晴,垂眸看著魏明,她心裡冷笑,面上卻哭著說:“我現在還沒有辦法面對你,我們先分開一陣子吧。”
林容說完就不顧魏明的苦苦哀求,轉身找了個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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