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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工了,喂,林煜別睡了,放飯了!”

林煜一睜眼,就看到一個穿著一身劣質盔甲的年輕男子在扒拉自己。

“朕還沒有死透嗎?”

林煜疑惑,明明自己用刀剌自己脖子的時候挺用力的呀,這怎麼還能沒死成呢?完了完了,活著的亡國之君,嗯,朕現在開始說樂不思蜀還來得及嗎?

“走走走,醒了就快起來,再晚盒飯就沒了。”

見林煜醒了,剛剛扒拉他的那人直接把他從地上拽了起來,拖著他往前走。

一站起來,林煜才發現自己身處的環境有點問題,雖然還是冷硬的青磚和四方的宮牆,但眼前的場景比自己家先祖一代代攢下來的皇宮要糙了很多,再就是,身邊雖然都是殘兵敗將打扮的人,但這些人身上沒有絲毫戰場殺伐的銳氣,有一個“傷兵”身上都插了五六個箭頭了,血都流一地了,但他還是笑嘻嘻地跟旁邊人勾肩搭背。更不必說,周圍還有一圈穿著奇裝異服的人和一堆黑沉沉的鐵疙瘩,這些都是林煜沒有見過的。

“朕撞邪了?嘶,什麼東西?”

林煜還疑惑著,突然覺得腦袋一疼,像是被塞進了一大堆東西,接著無數資訊在他腦海裡閃過。

“朕穿越了。”

蹲在地上,手裡被塞了一份盒飯的時候,林煜已經大概理清了狀況。

這是一個已經沒有了皇帝的年代,而這具身體的原主人,也叫林煜,如今剛滿18歲,是一個高三學生。因為外形條件不錯,加上家裡有點小錢,他就走上了藝考的路線。現在是高三的寒假,走普通高考的學生在奮力備考,林煜則是在自己一個當群頭的遠房親戚的帶領下來到了這個影視城,一方面是為不久後的校考做準備,另一方面則是想著能不能蹭點大劇組的小角色,也算為以後出道攢點人氣。

“喂,筷子,接著!”一雙筷子準確地落在林煜的飯盒上。扔筷子的是之前扒拉林煜的那個人,也就是他那個當群頭的遠房表哥劉明遠。

這遠房表哥還挺靠譜的,不光是靠著自己群頭的身份讓林煜在劇組吃得比其他群演好,而且同樣是演屍體,林煜躺的地方都比其他屍體靠前。別小看這裡面的道道,鏡頭一掃而過的時候,其他屍體只看得到後腦勺,但林煜是能被拍到正臉的。這算是群頭能為自己人謀取到的最大福利了。

這個世界,好像也還行嘛。林煜撕開一次性筷子的包裝,坦然地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

他前世雖然是皇帝,但也沒過過幾天舒服日子。他母妃只是個沒什麼背景的小才人,所以他們母子在宮裡也沒什麼存在感。再加上他出生之前自己的朝廷就已經開始衰敗了,所以宮裡的吃穿用度也就那樣。他成年後被隨意封了個藩王,但他的封地早就被敵國佔領完了,所以他和他的兄弟們也只是在京城混吃等死。最後,敵軍兵臨城下了,他的父皇就急匆匆傳位給他,讓他頂鍋,自己則帶著愛妃和心愛的兒子從地道跑了。

林煜也挺憋屈,一共當了三天皇帝,還得頂一個亡國之君的罵名。城破的時候,他其實也有點糾結是投降還是死戰,畢竟太上皇都丟下皇位跑路了,自己好像也沒必要太注重氣節,當個安樂侯或者歸命伯,似乎也還行。最後還是身邊的大太監告訴他敵國的皇帝好男風,林煜才咬了咬牙自己抹脖子的。

嗯,無論是上輩子還是現在,林煜都對自己的長相挺滿意的。上輩子林煜長得像自己母妃,偏柔美,所以他聽到敵國皇帝好男風之後才急了。而這輩子,林煜雖然還沒照過鏡子,但憑著感覺,這具身體很年輕有活力,長相也應該陽光帥氣。記憶中,原身在學校裡打籃球的時候,還是挺能吸引女同學圍觀的。

所以啊,這個世界真還挺不錯。雖然當不了皇帝,而且這個世界的法律連納妾都不允許,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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