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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默的大伯家和小叔家都是平常人家,父親陳華雖是桃園縣最有名望的教書先生,但收入也就一般。

家裡的經濟大頭都是來自陳默的母親,張亞楠。

張亞楠是個手藝人,一手桃花釀在天水城十分暢銷,每到出貨的日子,天水城的酒商都會親自找護送隊伍來桃園縣取貨。

雖說僅此收入根本達不到天水城普通人的收入標準,但在桃花縣絕對是富甲一方。

俗話說得好:“人怕出名豬怕壯。”

這不,陳家有錢的訊息傳到了縣裡,一些人心生嫉妒,眼紅心熱起來。

尤其是縣長,更是心懷不軌,暗中教唆煽動。

於是乎,縣裡有不少人開始打起了如意算盤。

這些人明面上高舉著“桃園縣一家親”的大旗,口口聲聲說是要為全縣人民謀福祉,但實際上呢?卻是想借這個名義讓陳家多出錢來搞建設。

而張亞楠倒也是個爽快之人,面對眾人的要求,並沒有過多推辭,很是慷慨地拿出了大筆資金。

時間一長,這種情況漸漸變成了一種習慣,大家似乎都覺得陳家的錢就是桃園縣的錢,可以隨意支取使用。

這一次,錢大強帶著這麼多人前往陳家勸阻陳默成為御獸師,不為別的,只因成為一名御獸師相當的燒錢。

面對兩位縣長的“好心勸說”,陳默不以為然。

“縣長,副縣長,你們還是帶著大家回去吧,這是我陳家自己的事情,我父母,伯伯,叔叔,嬸嬸們都在,我們陳家的事,自己能決斷,就不勞大家費心了。”

錢大強和孫有財皆是一愣,沒想到陳默這麼不客氣,一句“陳家的事陳家自己解決”,擺明了是想趕人。

但錢大強何許人也,怎麼可能輕易知難而退,萬一陳家真的同意陳默去參加覺醒儀式,那打底又是20萬下去,

這花的是陳家的錢嗎?是桃花縣的錢嗎?那是他的錢啊!

錢大強擺出一副高官加長輩的威嚴,冷聲道:“小默,你不要以為去城裡讀了3年書就了不起 ,當初你大哥也是如此,結果還不是卷錢跑路了?那可是整整20萬!”

這句話剛一說出口,陳家眾人的臉色瞬間變得陰沉下來。

尤其是陳默的大伯和大嬸更是面露怒色,因為錢大強口中所說之人,正是他們的兒子——陳凡!

這番言論無異於直接將陳凡定罪,讓他背上莫須有的罪名。

然而,最先被觸動情緒的,卻毫無疑問是陳默本人。

他瞪大了眼睛,滿臉不可置信地看著錢大強,心中湧起一股無法言喻的憤怒。

“你說什麼?!”

:()我不是御獸師我是人形靈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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