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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這樣誇的,要知道之前庫房裡有馬蹄金五百錠,銀一萬兩;後來漢王又賞賜金百兩,銀千兩。現在只剩下金二百兩,銀五千兩,已經用去了近一半。
蕭管家也不得不提醒了:“秋後比賽,賞金加上買箭的錢,大約要花去一百金,甚至二百金。”
這下又去掉一半,也沒這樣敗家的呀!
希寧點了點頭:“哦,我還以為我算錯了,看來差不多。那就省點花吧。”
省什麼呀,都快花沒了!
農曆九月,寒露已過、霜降未至,天氣好似終於涼快了。
農田裡的糧食早就曬好、脫皮入庫,雖然今年天氣太熱,五穀都歉收,但交了糧後、勉強也夠吃。這下也就沒什麼事了,就等著過冬,來年春天。
所以這個時候,鄉里都會拖家帶口到附近縣城去趕集。將餘糧賣出、買點生活必須品,順便看一下那些秋後問斬的死囚被砍頭。
但這次有了新的節目,那就是射箭比賽。
比賽前三日,城門就貼榜,將規則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還有官差拿著鑼鼓,一邊敲一邊喊:“即日起,一月內,凡是進來的箭,一律不準帶出城。能射中箭靶不掉的,給十文購下。”
有好事者議論,這一月內城裡的箭不準帶走是什麼意思。
回答就是,為了比賽公平,如果在箭上作弊,所以索性買下所有的箭,到時如有異議可以核對。
射箭呀,又不是考學問,哪裡來作弊一說?
看來縣主也是個門外漢,什麼都不懂。
外面箭是二十文一支,十文也有,但比較粗糙。聽說為了比賽,縣主還特意盤下一個鐵匠鋪,凡是臨邑縣在籍人士可購買,一文一個箭頭,每人限十個箭頭。算起來,除去人工,十文簡直就是白送至少五文錢。
既然規定出來了,那就縣主怎麼高興怎麼來吧,畢竟縣主封邑在這裡,她哪怕不給錢的要走箭,也只有給。
希寧靠在軟墊上,翻著書。自從到了這裡,她幾乎天天躺著靠著,誰叫這裡還是以跪坐為主,還真實現了舒服不如躺著。
靜兒端著一盤桃子進來,端放在矮桌上:“縣主,這是君上賞賜的貢品,是林管家剛帶回來的。”
桃子很大,一個足有半斤的。也就給了二個,一個還有點壞了。這個時代不比以後,三百年後的楊貴妃想吃荔枝,還要千里快馬連夜運來。
靜兒看著縣主,猜想著縣主會先吃哪個。如果先吃爛的,那麼證明居安思危,先苦後甜。如果先吃好的,那麼是貪圖享樂的。
五天後,鴿子飛到鴿舍內,一個人抓起這隻鴿子,從它腳上拿下一個綁著的竹筒。走到房內,將竹筒遞給一個坐在桌前的人。
此人開啟竹筒,從裡面取出一團紙來,看著上面寫的蠅頭小楷。隨後拿起筆,在桌面上的竹簡上,將上面的字寫了下來。
又過了一炷香的時間,這份密報就在大內侍的手裡。
大內侍讀了出來:“先嚐壞,再嘗好,用盡壞,剩下賞賜。”
漢王一愣,頓時失笑:“她倒是全嚐了。”
希寧拿起一隻壞的,對著這個桃還好的地方咬了口。
隨後她另一隻手拿起另一個,咬了口:“還是爛桃更甜嘛。”
於是將爛桃吃掉了,另外一隻也啃了二口:“我吃不下了,靜兒你吃掉吧,放著一會兒就會壞了。”
“多謝縣主!”靜兒接過桃,吃了起來。能吃到貢品,那是幸運的事情,這麼可能嫌棄吃過二口的呢。而且主子是吃過的,這才賞賜下去,才能顯示對漢王的尊敬。否則給你的貢品,你給了奴婢吃,又能抓住把柄。
吃完桃子,靜兒好奇地說:“今日比賽,那裡一定很熱鬧,縣主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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