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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工作無貴賤,只要不賣身、不賣腎,這錢乾乾淨淨的。髒活累活又算什麼?
為此李紅那拿出上世紀的典型先進工作掏糞工來做比較,就連主席爺爺都對此表彰,還有什麼理由不讓幹?
不幹也行,這房貸還不了,賣了吧。
想想這大房子,自己都沒能力還貸款,現在女兒能買下來,是好事。於是父母沒再反對,只不過嘆氣,這下女兒更是難嫁了。
長假就休了三天,李紅就回到出租房,繼續上班接單了。
這天去醫院,幫一箇中風病人擦身,擦完收拾好後正要離開。
拉開遮擋的床簾,往病房門外走。
剛出門到走廊,就有人在旁邊有點吃驚地喊:“李小姐?”
李紅側頭一看,臉熟,但記不起來是誰:“你是?”
“看來貴人多忘事,我姓張。”
她還是想不起來,大約是以前做個的哪個僱主:“噢,張先生,有什麼事嗎?”
對方笑了:“看來你真的把我忘了,那時相親時,你叫我張總的。”
張總?好似記起來了,但那時不是她相親去的,是那個“人”。
張總看著她鮮紅的工作衣:“看來你這個助理幹得挺不錯的。”
“嗯~”李紅點了點頭:“你怎麼會在這?”
“噢,我是來看朋友的。他駕車出了點小事情,問題不算大。”張總簡單地解釋完,想了想說:“午飯吃了嗎?一起吃飯!”
李紅猶豫起來:“這個……”
張總笑了:“可我餓了,你就當陪我。”
一年後,李紅要結婚了,老公是一家公司的老總,打算買一套房。因為她喜歡房子,否則累死累活的還貸款,為了什麼?
李紅不想辯解什麼,反正那“人”做的事情總是有道理的,既然要買就買吧,房子多一套無所謂。
看了幾套,不是她不滿意,就是老公不滿意。畢竟兩個人的觀念有差別,考慮的方面也不一樣。
終於按照老公的想法定下來了,畢竟錢是他出的。
結婚後,她辭職了,但不是當家庭婦女。那個“人”說過,女人不能留在家裡,否則不光是個免費保姆,還會被看不起。慢慢和社會脫節,失去了自我。
雖然她想平淡的過完人生,但有好日子過,為什麼不去過呢?
她到了老公辦的公司裡當經理,因為老公覺得這行有利可圖,她又不肯辭職,索性就自己開了一家。而她成了公司的老闆娘,同時也是人事和培訓師。
又過了一年,當公司生意步上正軌時,李紅生了個兒子。她請了四個人幫忙帶孩子、燒飯做家務。因為她打算到其他城市開分店,有老公的精英頭腦、加上她目前的經驗,可以擴充套件業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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