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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唯一兄弟,”張望說道,“是否有意常居丘墟?”

“小弟想去靈州,打聽了一番,費用可不小。掙錢也不是一時半會兒就有個譜。張兄可有教我?”

張望點頭道:“路子多,張某且說兩條。或可自己做點小事,亦或如我一般給劫仙當僕人。”

“願聞其詳!”李唯一施禮。

張望說道:“劫仙偶爾招些凡聖。兩種情況,要麼簽下主僕契約,要麼簽下勞約。

“前者稍好,定個期限,將自己給賣了。

“劫天主人不經批准,不準虐待或殺死僕人,偶爾有個小疏忽,多數劫仙也通情達理。劫仙就在乎個忠誠,可靠!

“大樹底下好乘涼,貴人跟前機會多,具體得看人。

“如古林一般謀個野外差事,純僱傭關係不太牢靠。我是說‘相對’且不得不說。可能意會?”

李唯一點頭。

張望嘆了口氣,又道:“張某實力低微,也就能做個管事,於主家而言並非不可或缺的人才。這輩子也就這樣!”

“張兄何必灰心……”

他話沒說完,張望擺了擺手,繼續道:“若此二者都不選,常見就是買賣與種植。

“前者需要本錢,還得四處奔波,兄弟走一圈外市便可窺其一般。

“後者也不復雜,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本錢相對不大。墟內北田區就不算遠,一樣走一圈便知。

“張某手下夥計多為凡俗之流,魚龍混雜不說,使喚起來不簡單!

“言盡於此,你若想聽,張某還有一言。”

“兄請直言!”李唯一再次拱手!

張望笑道:“不為人下人,豈能人上人!不過——兄弟來自下界,此間常情有必要通曉。”

這事有意思。百萬身家之人,錢沒揣兜裡,這會兒又想著掙錢。上界就是如此,再多元氣錢也經不起折騰。凡聖有了靈力,覺得自己不凡很正常,事實也是不凡。張望就選擇老老實實沒想著不凡,他自己的選擇才適合自己。

李唯一與張望不是一種人。他有想法,想讓自己不凡。那一擲百萬的氣魄就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當然,他可能沒這概念。

外坊租了間房,不遠處田區租了塊地。這是李唯一的實際行動。窺元凡聖外坊居住,也不是沒有,古林就是例子,雖然這樣的例子不多。一擲百萬之人在外坊租這麼個小房子的,可能……還……真不好說了。

挖地,播種,施靈,澆水,除草……偶爾還得趕走一群不省心的雞。反反覆覆,生活就這麼簡單。

李唯一種的是靈菜。下界鮮蔬只是鮮蔬,上界鮮蔬也是鮮蔬,區別就在一個“靈”字。凡聖吃飯也是一種修行。可以不吃,也可以吃,凡聖有種能力叫辟穀。吸納晶石的靈力效果來得最快。吃吃喝喝也能吃到“靈力”,通俗來說,“營養”價值也有不同。

鮮蔬與晶石的靈力,也可以說成是靈氣。說是“氣”不一定要見到氣,懂靈州文化的人,這個小道理不需要解釋。修仙人體內真元一定不能說成靈氣。理由很牽強,理論上,或者說習慣上,那叫靈力。

閒暇之時,四處走走也有必要。如張望所指,風土人情都不曉得,給劫仙當僕人都不一定稱職。

日日夜夜,春去秋來,歷經三載,鮮蔬可算成熟了!

某日一大早,天矇矇亮,張望的笑聲傳來,他帶著三名夥計前來幫忙。李唯一取出些元氣錢,三名夥計還沒幹活兒就得了犒錢。

第三個傍晚,張望走出第十一家飯館,李唯一也推著車從外市趕來匯合。一園靈菜終於如數賣完。

接過張望手中的元氣錢,李唯一合計一番,除去開支,收穫是七萬出頭。難怪古林要冒險往野外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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