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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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上法庭?”
眾人聽後,都大吃一驚。
薛清花沒想到事情還可以這樣做。
李道德看著劉耀覺得有點異想天開。
謝強國先是一驚,隨後開始思考這樣的可行性。
因為之前這樣的事情,基本上都是按照治安條例,沒有人選擇打官司。
所以也就沒考慮過這樣的情況,現在被劉耀提起,心裡默默重視起這個看著不大,卻懂得這麼多東西的小孩。
劉耀點了點頭,堅定地道:“單純是治安條例,對於犯罪的成本太低了,花姐為此想不開,差點跳樓自殺,如果不是我在旁邊,花姐可能在昨天晚上就已經失去鮮活的生命了!”
“昨天?!”
謝強國抓住重點問道:“那你小子為什麼現在才報警?”
劉耀下意識理了理自己的袖口,道:“因為昨天花姐的狀態下,報警後會出現崩潰甚至神經錯亂。所以,我這兩天稍微做了一些心理輔導後,才在花姐本人同意下報的警的。”
李道德再次詢問道:“劉耀,你才初一,就懂這些了?”
劉耀很自信地道:“也不是懂多少吧,我只是將心理學當成了一種愛好,原本的初心只是希望可以學著自我調節,降低壓力的,後面看書就看的比較多了。也正是我當初的無意之舉,竟然可以幫助花姐,我真的很開心。”
薛清花聽後,微微紅臉,道:“謝謝你,劉耀~”
李道德又問道:“那,劉耀,將他們告上法庭,以什麼途徑呢?告他們什麼罪名呢?”
劉耀暗自感嘆法律需要科普的地方還有太多了,道:“因為我們還是未成年人,沒有那麼多錢找律師,只能透過撥打法律熱線電話申請法律援助。我現在是想以誹謗罪的名義控告那些人!”
“誹謗罪?”
薛清花和李道德疑惑地問道。
謝強國正準備解釋,劉耀先說出口了:“是的誹謗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謝強國詫異地看著眼前這個十二三歲的小夥子,道:“行啊,小子,你懂得東西還不少呢!”
李道德心想著:“這個劉耀恐怕來歷不簡單吶,正好我剛從國外回來,空降來當的校長,那麼趁著這件事情,趁機發難,收益遠比蓋下這件事情要大!”
李道德下定主意,準備站在薛清花的一邊,把這件事情弄成大事件,後續才能更好的帶領學校。
李道德再次詢問,道:“劉耀,那麼怎麼才算是情節嚴重呢?”
劉耀再次講到:“情節嚴重的具體證據最好還是請專業的律師進行收集。因為這個判定標準的量不是我們普通人容易判斷的。但是對於花姐而言,這一點絕對是達到了的。”
謝強國點了點頭,道:“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李道德正色道:“這些人真的太不像話了!薛清花同學,這件事情校長將會站在你身邊!謝警官,這件事情的嫌疑人就麻煩你們警察了!一定要將這群人捉拿歸案!”
謝強國點頭,道:“這是肯定的,我相信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劉耀見李道德居然沒有想將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還真覺得這校長確實是有擔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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