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退敵打怪,冤家路窄》第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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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方面,首要是完善公糧和公田制度。
先前吉義拿下了南武莊,把原莊主晁翻天所霸佔的田地房宅全都分給了莊民,這個仁政未免太過了。其實吉義完全沒必要這樣,太過仁政,小民百姓並不會更多地感激和奮發。反而讓他們缺乏憂患而懈怠。
經過考量之後,吉義決定將先前所分的田地收回一半,暫時作為公田,等待以後另行分配。怎麼分配呢?就是分配給作戰有功的莊丁團成員、或者勤力種田多交公糧的莊民。
這樣重新分配,一半的田均分,用來保證所有莊民都有基本的田可種,基本的日子可以過得下去;另一半田分給勤勞勇敢者,讓他們有更多的田,可以過更好的日子。
勤勞勇敢者獲得更好的待遇,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不是盲目一視同仁。勤勞與懶惰,勇敢與懦弱,都過得差不多的話,那麼誰還辛苦種田?誰還冒死奮戰?
可是先分了田又收一半回來,會不會令人抱怨呢?——沒關係!身為莊主必須有權威,權威莫過於“生殺予奪”,能生之也能殺之,能予之也能奪之,這樣才能讓小民百姓懂得敬畏。否則光是敬而不畏,靠著大老爺吃飯,靠著大老爺保護家園,自己不思進取,都成窩囊廢了不是?
看看參加溫涼河南岸之戰的三百多個莊丁,平日訓練還不能分辨出誰勇誰怯,似乎都還挺勇敢的,結果一打仗就暴露本來面目了。十分之九都是一觸即潰,只有三十勇士堅持抗敵,這難道還不能說明先前的仁政太過了嗎?讓大多數莊丁不畏懼莊主號令只顧著自己保命。今後必須從嚴。
公田收回之後,由莊丁團成員以及願意額外多勞動的莊民代種,每人代種公田的出產糧食達到一定數量便可得到獎勵一份公田成為其私田。
除了現有的公田之外,從今新開的荒地都作為公田。要是到了將來荒地都開墾光了,公田都用來獎勵完了,那麼就改為錢財獎勵。
公田所收成的糧食全是公糧,私田所收成的糧食上交三分之一作為公糧。莊丁團成員的私田收成,只需要上交六分之一作為公糧。作戰有功的話,視其功勞的大小,可以少交以至免交當年的公糧,功勞更大的話還能得到錢財和好的武器裝備作為獎勵。英勇負傷者、陣亡者都有優待。傷殘退役者永久免交公糧,陣亡者家屬亦永久免交公糧。
至於公糧的用途。一是莊丁團作戰和訓練時就吃公糧,統一做飯吃飯,不用自帶乾糧。二是賑濟孤寡病殘等缺乏勞動能力的弱者。三是撫卹莊丁團的傷亡者及其家屬,使得上陣拼殺的勇士沒有後顧之憂。四是有餘的就存起來囤糧備荒。
除了種田交公糧之外,從事其它勞動的成果也要有一部分歸公。這個沒法具體算,比如一個漁夫,總不能每天打魚都派人跟蹤著叫他交一部分的魚吧?可是不交又不行,總不能農人都交勞動成果,漁人就不交勞動成果。那麼從事其它勞動的人就以估算的成果,按月繳納一定的銀錢,漁人、牧人、獵人等大致都與農人一樣交三分之一左右的勞動成果,小工商業者亦然,從事這些職業的莊丁團成員皆減半徵收。
吉義初步這麼定了一下,準備等以後回五龍莊時與山士賢、山士惠兄妹商量,將一套制度制定得更加完善。山氏兄妹來投奔吉義時帶來了一大堆書籍,內中自有可以參考的。
由於公糧和公田制度重新制定,莊丁團的組織制度也隨之調整。莊丁團的成員,從今由“徵”改為“募”。
“徵”是強制的,就是你身體比較好,看起來可以打仗,就把你拉進來。
“募”是自願的,就是你身體比較好,你又自己想要加入莊丁團,就給你加入。你的想法,或者是想為保衛家園出力,或者是想跟著大老爺圖個前程,或者是想接受訓練強身健體,或者純粹就想圖個少交公糧又能吃公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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