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修法之初》第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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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義獨自擎叉衝向群怪。楚春鶯打著花傘自後趕去,經過三個豆神身邊,發現他們個個泥雕木塑似的,喝問:“你們三個怎麼不上?”
三個泥雕木塑先是發呆,繼而顫抖起來。豆校勉強定神,問道:“二、二奶奶,這、這敢莫是蝗蟲怪?”
楚春鶯叫道:“是啊!正好給咱們練手的小怪!快打!”看他們還不動,眉頭一擰催道:“快打啊!豆老大,你不是‘不問妖怪有多少,只問妖怪在哪裡’麼?還不快打!”
豆將臉都綠了,顫聲道:“二、二奶奶不早說,這、這是蝗蟲怪啊……”
楚春鶯急道:“蝗蟲怪又怎樣?”
豆丁道:“蝗、蝗蟲乃是某等天敵也!”
豆校道:“不惟蝗蟲,至若蚜蟲、地老虎、紅蜘蛛……皆某等天敵也!”
豆將道:“某等見了天敵,無力也!”
楚春鶯大急:“天敵?是說猶如老鼠見了貓兒麼?虧你們這麼大個,見了小小的蝗蟲怪,竟也好似老鼠見到貓兒一般,像話麼?”
三個豆神顫抖著紛然道:“說、說不得……”“二奶奶,至若人類,也有見了小蟲便懼怕的不是?”“人類尚且如此,某等豆類,自然也有懼怕的天敵……”
楚春鶯見他們實在怕得不像話,只得自己上前幫助吉義。
本來那些蝗蟲怪智慧低下、反應遲鈍,只顧各自飽餐,吉義衝過去連殺幾個,別的還沒反應。但吉義再殺下去,蝗蟲怪終於知覺,向吉義群起而攻之。
那些成精的蝗蟲怪,一隻只都有猴子那麼大,雖不如先前打過的螃蟹怪更大更有力,可是就像人惹惱了猴群,也得吃不了兜著走。
吉義遭受圍攻,顧此失彼,手上、臉上、脖子上被蝗蟲怪的鋸齒爪臂劃出一道道傷口。楚春鶯來不及唸咒用法術——等到唸完吉義都得完蛋了,忙叫:“快逃!”
吉義拖叉掉頭便逃,蝗蟲怪撲到三股叉上,吉義只得棄了叉子飛奔。幾隻蝗蟲怪迅即將三股叉的叉柄啃咬斷了。吉義一邊跑一邊取豆盒,撒出豆兵。一片青煙騰起,一大群豆兵現身。吉義指著蝗蟲怪大叫:“給我打!”
豆兵們呀呀叫道:“打呀!打呀!”挺槌迎向怪物。
然而當豆兵發現怪物是蝗蟲成精,一個個全都渾身癱軟了,比豆神們還要不堪。蝗蟲怪撲在癱軟的豆兵們身上,或用利嘴啃咬,或用鋸爪切割,砍瓜切菜一般消滅。
楚春鶯看這情形,知道是打不過了,急忙衝向吉義,拉住吉義的手一起飛奔。
三個豆神全化作青煙消失無蹤,只剩吉義和楚春鶯兩人倉皇而逃。好在蝗蟲怪智慧低下,只顧著消滅眼前的豆兵,沒管逃去的人類。兩人一溜煙跑開數里之外,總算脫險。
“混賬東西!”楚春鶯一面給吉義裹傷一面罵:“豆子們居然還怕天敵!老孃還以為必勝呢!”
吉義嘆口氣:“可惜,我也以為七百兩銀子到手,不料險些命都沒有。”
原來鄒縣蝗蟲成精,禍害地方,地方上的大戶聯手治蝗,又向官府求助,仍然不能撲滅蝗災,只得湊了賞錢懸賞。方今天下到處天災人禍,妖類大量滋生,許多州縣官府都在懸賞除妖捉怪。吉義卻因為是被通緝的“妖人吉義”,不能去接官府的懸賞,只有來接這種民間的懸賞。要打的蝗蟲怪不算厲害的妖怪,只能算是最低等的小怪,吉義本以為勝券在握,不料因為豆神豆兵派不上用場,結果落得個帶傷逃命,反而賠了幾十兩銀子的醫藥錢。不但賠錢,法術也沒機會試煉,整個兒失敗透頂。
吉義在鄒縣縣城治傷,弄得頭上手上都是繃帶,出到街上免不得給人笑話。
路人見吉義身邊還跟著個勁裝打扮的美女,紛然議論:“這人是怎麼傷的?”“敢情是給他女人打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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