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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義想了一想,遲疑道:“這個……前些天我剛聽說,朝廷新頒了法令,對於私自修法,懲處更加嚴厲,捉住了就是個死罪。你也知道,只因‘歲在甲子’之說,朝廷提防得更緊了。”

楚春鶯笑道:“是啊!不過,吉哥哥你怕它作甚?你打殺官軍,好歹也犯過死罪了。再犯幾樁,都是一樣!比如我,犯了不下幾十樁死罪,捉住了最多砍去一個頭,難道還能砍幾十個不成?”

吉義連連擺手:“我怎能與你比?你是無法無天、無牽無掛的女大王,我卻有家有業,指望今後依舊做個良民,好好過日子。我的母親辛苦多年,剛剛過上好日子,我可不能胡亂犯罪,頭不夠砍,連累她也得砍頭。”說著問道:“對了,你這兒可有綠豆?”

楚春鶯奇道:“綠豆?有得是。你要來何用?”

吉義並不瞞她,說道:“我的豆兵,就是綠豆變的啊。”於是要了些綠豆裝進豆盒,再過七天又能用了。

這邊吉義與楚春鶯說得融洽,那邊牛大王已在動手處置總角小娘。

牛大王恨總角小娘引人打壞了自己山寨、殺死了許多手下,令嘍囉取了麻繩,將她剝去鎧甲,五花大綁捆縛起來,置於案臺上,依往例,脫去她的戰靴,捉出一雙小腳,解下綁腿、羅襪,吊在環上。

吉義與楚春鶯走過去看,見那總角小娘眼看就要成為絕品好肉了,猶自剛強不屈。

楚春鶯拿柄匕首,橫在總角小娘脖子下。總角小娘面色不改,眼皮不眨,罵聲不絕。吉義不禁服她有膽。只不知,強賊當真動起手來,割下她的雙腳,她還能這麼硬挺不?

割足之刑稱為“刖”,自古有之,不足為奇。只是像牛大王這般,割而食之,實屬駭人聽聞。

吉義其實並不敢見識這種酷刑。小時候父親做都頭,為給吉義練膽曾帶去刑場看熱鬧,吉義曾聽見罪犯被刖足的慘呼,沒敢親眼看那慘狀都已驚得冷汗滿頭。

總角小娘看樣子並不知道刖足之慘酷,雙腳已經被吊起來了,還不驚懼。她的身子被五花大綁著捆在案臺上,好像一隻被翻過來的甲魚,嘴裡依然不屈謾罵。不罵牛大王,卻罵吉義,罵得狗血淋頭,連祖宗八代也罵遍了。

罵得楚春鶯聽不過去了,為吉義打抱不平,斥道:“你這小浪蹄子,好沒道理!我們家大王要炮製你,你不罵他,卻罵吉哥哥。”

總角小娘瞪著眼睛,衝著楚春鶯回罵:“你這老浪蹄子,老得擰不斷的野生老青藤!你們家甚麼雜草大王,是我手下敗將!姑奶奶倒想罵他,怎奈他不配!這殺千刀的小賊、一步一跌的跛腳驢,不敢堂堂正正較量,偏使詭計坑害姑奶奶!姑奶奶不罵他卻罵誰!”

總角小娘罵不絕口,就連素來伶牙俐齒的楚春鶯也不得不甘拜下風。

吉義挨著這般潑血痛罵,卻不惱怒。因見這總角小娘勇氣可嘉,不屈不撓,反而有些惺惺相惜。只要她求個饒,自己便可網開一面,讓牛大王放了她。無奈她硬挺之至,而且毫無口德,自己又怎肯俯首帖耳討她的好?

楚春鶯罵不過總角小娘,氣得要用匕首戳她,因想她無還手之力,勝之不武,終於忍住。

吉義從旁再細看這總角小娘,見她眉清目秀,鼻翹口小,張嘴罵人時微露出上唇兩側兩顆小虎牙。看來她自小習武,身上筋肉十分結實,並無一點點贅肉。剝去鎧甲之後,只剩短袖衣衫,胳臂外露,與頭臉頸項等處肌膚,皆顯得有些兒黝黑,顯然是常在室外鍛鍊曬的。惟有兩隻腿腳,整日裡穿著靴子,裡面又裹著綁腿,倒是格外潔白。

總角小娘肆性罵著,見吉義不還口,只是打量自己,從上打量到下。她惱得臉色更加漲紅,罵得更兇了。罵了八代還不夠,一直追溯到吉家的祖宗十八代。小嘍囉在旁磨刀,霍霍有聲。她似全然不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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