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之魚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17節,我的微博能算命,姜之魚,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講自己殺人的原因。
……
曹燕和馮瑩認識的時間並不短,而且在鬱金香會所裡算是關係比較好的兩個人,以前還在一起合租過一段時間。
後來,馮瑩不滿足於普通的生活。
鬱金香會所雖然不是那種拉皮條的地方,但是裡面也是有自願做那種事的女人,只不過這些事都比較隱秘。
她們的工作也就是賣一些酒,然後從中得到一些提成,這些都是要看嘴皮子和客人大不大方,每個月的工資都是不固定的。
最多的一次,曹燕得到過上萬的工資。
但基本上,後來她每個月也就四五千。
這要是在一些小城市,四五千完全夠過一個優越的生活了,但是這在帝都,完全不一樣的。
曹燕和馮瑩一起租房子還好點,平攤下來,她們的房租加上各種費用也就兩千左右。
鬱金香會所人很多,魚龍混雜。
馮瑩和她曾經撞見過一次,一個女人跟著一個老男人,而且被撞見的女人在會所裡還非常有名氣,穿金戴銀,用東西穿的衣服全都是名牌,她們以前還羨慕過。
那個老男人是一家公司的副總經理,非常有錢,對女人也大方,卡聽說都是隨便刷的。
從那開始,馮瑩開始周旋在男人身邊。
當時她們兩個還住在一起,曹燕平常下班過後,得到半夜凌晨才能看到馮瑩從外面回來,一身酒氣。
一開始她沒有想太多,以為她談戀愛了。
到後來自己親眼看到她挽著一個老男人的手,並且那個老男人還湊上去親她,笑的見牙不見眼。
馮瑩也看到她了,但什麼都沒有說。
後來就像是突然有了默契一樣,兩個人都對這個事避過不談,曹燕也把這件事埋在心底。
結果又撞見了一次。
這次真的無法直視了,那個場面讓她難以接受,兩個人因此吵了一架,馮瑩搬出去住了。
曹燕後來和她和好,才知道她住的居然是高檔小區,那個男人給她買的,雖然名字不是她的名字。
後來馮瑩談了戀愛,男朋友還介紹給她認識了。
曹燕沒把馮瑩的事情說出去,心裡還是希望自己這個好姐妹能最終有個好歸宿的。
結果後來朱先明去馮瑩住的地方潑漆,馮瑩害怕的去了曹燕住的地方待了一段時間,一直沒有說原因。
直到後來她覺得沒事了要重新回去住了,才和曹燕說,她已經得了艾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