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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製,獲得了能夠“遮蔽”大資料的【仿製品】。
趙君宗將繳獲的【仿製品】,帶往【大資料】,他很是感嘆,終於能帶“東西”進【大資料】,以前【意志體】,只有【威壓、意念】等等能力。
而如今雖然【幕府】還在建立,【倉庫】卻是有20%進度,則就能從【倉庫】中支取。畢竟,【幕府】就在【意志體】中。
【大資料】一秒就破解了這個“仿製品”,隨後更新了自己的【資訊資料庫】,如此,在它監控內再有此類仿製品,則就無法再“遮蔽”它。
趙君宗【意志體】剛剛回到“東廠”江京總部,就收到“盧西發”的電話,說“江京督查廳”,要求我們交“人”。
“交人?誰?”
“那些被我們逮捕的【兵器使】”。
【警危司】確實沒有審訊權,也沒有裁決權,若是在【指令】執行中時,沒有將目標人物擊殺,則就要交給【督查司】。
趙君宗沒有讓轄下【緝事局】,將犯法的【兵器使】交給當地【督查局】,而是全部押送到“總部”,則是對這些人有另外安排的。
在有【資訊塔】的地方,很多操作都是可能在【鞘表】上進行,無需前往虛暗。【鞘表】與【大資料·主腦】已是連線。
但要破解實物,還是需要前往【虛暗】的,趙君宗此時就在【鞘表】上,查是誰洩露了他的“密令”。
如此大規模的行動,肯定瞞不過外界,但何時送走“犯人”,卻也輪不到【督查司】指手畫腳,總歸是會將“犯人”交出去的。
然而,此次居然將“犯人”,集中押送到【東廠】總部,而不是交給當地的【督查局】,其中必然有蹊蹺。
蹊蹺肯定有,趙君宗也因此吩咐,從【東廠學院】畢業的“把總”們去操作,這些“把總”都是他所信任的。
他以為自己信錯了人,【大資料】給出的洩密者資料,讓他鬆了一口氣,並不是他所信任的把總們,但把總們行事還是不夠謹慎。
東廠九京278區即是287位“把總”,也算都是趙君宗的心腹。
溪京“下溪區”的把總“錢真多”,沒有獨自押送罪犯,而是讓一名他自己的心腹駕駛“懸浮車”,前往【江京】,洩密的就是這位司機【緝事員】。
雖然被洩密,但375名罪犯都已經關在【東廠】總部的監獄內,【江京督查】廳想要提人,就只能走正常渠道,不可能“搶”人。
有趣的地方就在這裡,【江京督查】廳為何如此急著“提”人?
以往都是【東廠】自己交人,【督查】廳則辦理相關手續進行交接,從未有“主動”提人的例子。
京府【廳】級大佬職稱是“侍郎”,跟【警危司】的京廠“監製”,是一個級別,而【大總管】則是跟【督查部】大佬“尚書令”,是一個級別的。
【聯邦】正常機構一般都是局、廳、部、司,而【兵統局、警危司】,則採取自己制定的分級機構,不知內詳的,會誤解【兵統局】的行政級別。
【江京督查】廳前來“提”人,正是【江京督查侍郎】,“盧西發”出面接待也算級別對等,三言兩語間就吵了起來,然後這位【侍郎】就被轟了出去。
趙君宗懶得理會接下來的事,將375名罪犯扔上“飛船”,自己駕駛著前往“明京”,他這艘“飛船”是【警危司】送的,是超凡物,品級則是“玉石”級。
雖然是“玉石”級的超凡物,但其實並沒有什麼可稱道之處,無非就是抗擊、速度之類的“屬性”,趙君宗一指頭就能“點”爆。
但正常攜人出行的話,這艘“飛船”還是有用的,它至少手續齊全還擁有一些特權,比如,不接受盤查,不限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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