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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離懶散的氣質過於明顯,就算搭配柔和的陽光和米黃色的毛衣,也遮不住他身上的凌厲感。
小薛捧抱著工作夾,忍不住勾起嘴角:“路哥走哪兒都有種生人勿進的感覺,氣質好好啊,怎麼拍都好看。”
柏耳正拿出畫板和畫筆準備畫畫,聞言也只是抬頭敷衍的瞟了眼,不以為然低下頭。
就在攝影師拍攝時,一隻兔子誤打誤撞進了鏡頭裡,在鏡頭裡橫衝直撞,工作人員伸出手想把它趕出去,兔子一蹦蹦到了路默懷裡。
路默低頭,兔子剛好抬起眼和他對上。
攝影師眼前一亮,生怕錯過了眼前的一幕,激動的連按了幾下快門。
路默伸出一根食指,原是想去勾一下兔子的耳朵,結果小兔子歪了歪腦袋,伸出爪子輕輕碰了碰食指,試探性的用兔爪擊了個掌。
兔子白色的絨毛柔化了氛圍的清冷感。路默輕輕觸碰它的瞬間,居然給人一種回到了大學校園的錯覺,像是個不善言辭、略微冷淡的學長幸運的碰到了願意主動貼貼的小兔子。
攝影師屏住呼吸,緊張的抓拍到了這極為難得的一幕。就連旁邊的工作人員和小薛也忍不住拿自己的手機偷拍了幾張。
柏耳正沒思路,被快門聲干擾,不感興趣的抬起頭看了眼。
橘色的光影打在兔子毛上,融開了一層柔軟的絨毛。
而路默半側著身,一半被光壓在陰影裡,一半反過來把光攏在懷裡。
色彩張力、構圖都好看到失語。
柏耳盯著眼前的畫面,輕輕收緊手中的筆。
等到拍完已經是臨近傍晚了。
路默回到攝影棚裡,準備換衣服時碰到了桌上的本子,從本子裡落出一張紙。
落寞蕭條的廢棄公路旁一人和一隻兔子指尖和兔掌相抵。
落日籠罩住他們,形成半暗半明光暈,像在發光。
沒有畫多餘的背景,就簡單散漫的勾勒了幾筆公路,簡化了後,反而比原畫面更能突出孤獨和救贖感。
路默沉默的看了許久,翻到背面。
背面打著書名號,赫然寫著柏耳的名字和畫名——
“兔子和狗”
路默看了許久,拿出手機拍了照,原封不動的把畫夾到了本子裡。
拍完雜誌封面後,柏耳就回去收拾東西準備回家。
賴在路默身邊三天,再不走路默估計都要暗殺他了。
他邊收拾東西邊騰出手來登遊戲,拍完雜誌有點忙,一直都沒登遊戲。
他剛登進去訊息框就彈了出來。
“小柏樹對你漲了六十點好感。”
怎麼突然一下漲這麼多?
柏耳回憶了一會,硬是沒想明白到底怎麼加的,只好把這六十點算在朝夕相處幾天的日常上。
看來還是有用的,他一邊這麼想,一邊在臨出門前很心機的在房間的枕頭底下留下了自己的一隻耳機。
他計劃三天後打電話給路默:“我耳機找不到了,好像是落在你家了。”,路默肯定會很不耐煩的說“你自己來拿。”
他就能再去一次,再蹭點好感度,完美。
司機送他回家路上,他美滋滋的坐在車裡哼起歌,在腦海中覆盤計劃時,手機突然響起,他隨手接起,那邊傳來帶著幾分不耐的聲音:
“你耳機落我家了,現在過來拿。”
美滋滋的柏耳:……
當柏耳回去拿好耳機,蔫巴巴準備出門時,路默還不忘在後面補一句:“你丟三拉四的毛病什麼時候能改改,別哪天把人丟了。”
計劃失敗的柏耳怒目而視:“你管我?”
用耳機蹭好感的計劃差不多是失敗了,柏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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