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姜氏簽下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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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姜氏劈頭一頓罵。
“就你做的那個事,還好意思找我為你說情,你把二哥當錢袋子我就不說了,你還想拿自己的女兒換錢貼補孃家,你還是人嗎?”
姜氏解釋自己是被孃家矇騙,以後一定改。
姜家人到處找她,找不到人,只能把彩禮退了,她在親戚家也待不下去。
身無分文又無處可去的她,只能來找小姑子。
展家因為忙著烤鴨店的生意,一直沒有回去住,姜氏就在展家的柴房裡過了兩日。
兩日未進食,姜氏餓得兩眼冒金星,只能冒雨來鎮上找程月,希望程月回孃家勸說,讓她回去。
否則,她被孃家人找到,恐難逃被賣的命運。
程月讓她趕緊走,說自己幫不了這個忙。
姜氏哭著說:“我如果再嫁,會影響孩子們的前程和婚嫁,就算你討厭我,也該為你侄子和侄女的將來著想。”
程月冷笑一聲:“有你這種把家裡錢全都貼補孃家的人,兩個侄子還有錢讀書嗎?沒錢讀書談什麼前程?沒錢拿什麼娶媳婦?你要真是為孩子著想,就不會在沒有打聽清楚的情況下,就要把女兒嫁了。”
見小姑子不願意幫自己,姜氏賭咒發誓,以後跟孃家斷絕關係。
程月不為所動,讓李鴻把人趕出去。
……
次日清晨,程光威和程光武出現在展記店鋪門前。
程月問他們怎麼來了,兄弟倆哭著求程月幫忙,讓爹不要趕娘走。
這個姜氏,竟然利用孩子來求情。
兩個孩子既然找到這裡,說明在家求情不管用。
把兩個孩子領進來,吃了早飯,程月便回了孃家。
程月趕到孃家的時候,姜家人也得知了女兒的下落,來程家要人。
要麼程家拿出四十兩彩禮,要麼就把女兒交出來,否則他們就要報官,說程家禁錮女兒。
姜氏當然不想回去再次被賣,跪在地上磕頭。
還拉著兩個兒子一起跪下。
程春安鐵了心不要她。
這種情況下,如果還讓姜氏離開,兩個孩子只怕會恨上程春安。
思來想去,程父做了一個決定,寫下一張賣身契,讓姜氏簽下,留下來可以,只能當程家的下人。
若姜氏不願意籤,他情願當這個壞人。
最後,姜氏還是選擇簽下賣身契。
程父拿著賣身契出去,給姜家人看,說姜氏已經自賣自身,若姜家要人,可以,拿500兩銀子替女兒贖身。
姜家人竟然還想要女兒的賣身錢,姜氏這時真正醒悟過來,衝了出去,說自己這些年貼補給孃家的錢,不止500兩,就當是還清了養育之恩,之後徹底斷絕關係,再不往來。
此事終於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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