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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剛放下去一會兒,不要現在夾菜吃。

吃到半途,紀憶就開始覺得熱,臉頰紅撲撲地,還不停拿餐巾紙去擦汗。季成陽忍不住笑,拿著筷子的那隻手擋在嘴前,虛掩著,咳嗽了兩聲。

紀憶眼睫慢慢忽閃著,去瞧他,並不太明白他在笑什麼。

晚上,季成陽洗了澡出來,換了居家的長袖和運動長褲從浴室走出來,尋不到紀憶,隨便在房子裡溜達了一圈,發現書房後的藏書室裡有燈光。他推開門,看到紀憶開啟了藏書室中間的那盞燈,還有一些書架下層的燈也亮著的,紀憶坐在地毯上,手邊攤開兩三本書。

“我發現,你喜歡在看過的書裡寫一些話,”紀憶揚揚手裡的書,翻出一個書籤,“達芬奇的筆記也是種財富,他喜歡用從右至左的方式反方向拼寫,筆下的每個字母在紙上都是反著的,需要在紙上放一面鏡子,才能辨認出他在寫什麼。”

她翻看的正是老版的達芬奇傳記。

季成陽的確有這種習慣,但這本書他看了太久,已經忘記自己寫了什麼。

不過他終於明白紀憶在做什麼,她正在這藏書室裡一本本找他留下的痕跡,去尋找那些她因為年幼而瞭解不到的季成陽。

她招手。

季成陽走過去,在她身邊盤膝坐下來。

“你看,你還學著寫了一行反方向的字。”

紀憶將書籤遞到他眼下。

他感興趣和了解的東西,真得很多。

就像他喜歡的達芬奇一樣。

她為了更瞭解季成陽,竟也深深迷上了那些科學家。

達芬奇,繪畫、雕塑、天文、物理、建築、水利、機械、古生物,機械,甚至是軍事工程,是個無師自通的獨一無二的全才……她以為她已經足夠了解達芬奇,甚至瞭解到他是個私生子,同時也是個追求同|性|愛情的人,這些八卦她都很清楚。

可當她看到季成陽的讀書筆記,又發現,自己其實理解的並不深入。

紀憶又翻出了一個書籤,繼續讀:

“西方有人說,上帝將那些自然科學的法則都隱藏在黑暗裡,所以,牛頓出現了,將黑暗照亮,將自然科學的法則暴露在世人眼前,所以他是上帝的使者。可達芬奇更像是上帝也無法預測的人,他的出生,天生就是為了在揭露上帝不曾告訴世人的東西,可能有些法則,連上帝也不想讓人類知道。”

紀憶念得認真。

季成陽卻聽得有些尷尬,這就是他十八|九歲的想法嗎?就是和現在的紀憶差不多年紀時,腦子裡在想的事情?

紀憶還想再翻,看有沒有什麼更有趣的書籤,她用腳尖去頂了頂季成陽的腳:“你幫我找啊,我怕自己找不全。”她是光著腳坐在地毯上的,指甲在燈光下像是日光下的貝殼,有著健康的粉|紅顏色,可能因為常年喜歡穿運動鞋或者帆布鞋,她腳上的面板竟是最細膩的,彷彿剛被牛奶浸泡過似的。

季成陽垂眼,看她的小腳丫繼續頂自己。

“你在想什麼?”紀憶抬起頭問他,聲音裡有些疑惑。

“在想你。”他坦然告訴她。

“想我什麼?”紀憶注意到他看著自己的腳,有些尷尬,收回來。

“很多。”這一瞬季成陽的腦子裡的確掠過了很多,他發現自己的情緒越來越容易浮動,因為面前的這個女孩子。

“噢。”

紀憶看著他的臉,忽然發現,今晚的他特別好看。她想到他在阿富汗的時候,她曾經在電視裡看到的他的採訪,他在講解為什麼戰地記者不能拿起槍自衛……血液在面板下慢慢流淌著,帶著燙人的溫度,紀憶在這短暫的安靜中,從坐著,變為小貓兒一樣地用膝蓋和手爬著,將自己挪到季成陽的眼皮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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