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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間也不長,要不要,再考慮一下?這婚姻可不是兒戲啊。”
短暫的思量後,這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又開始勸說江志文和周詩語。
“還考慮什麼?我女兒既然肯來民政局,說明已經考慮好了。”
李桂香不耐煩的看向那民政局的工作人員,“你趕緊給他們辦理復婚!”
“行,我這就去辦理。”
那工作人員苦澀一笑,然後轉身,拿著江志文和周詩語的身份證離開。
他走後。
江志文牽起妻子的手,目光認真道,“老婆,以後我不會再離開你了。”
“嗯,我也不會。”
周詩語一臉柔情的點頭。
看著女兒那幸福的笑容,身後的李桂香,也是頗為感慨。
早知這樣。
她當初,就不該勸說江志文和周詩語離婚的。這倒好?忙來忙去?最後兩人還是夫妻。
“那個,兩位,實在不好意思啊。你們暫時,還辦理不了復婚。”
五分鐘後,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找到了江志文和周詩語,面帶歉意。
“辦理不了?這是為什麼?”
江志文微微蹙眉,一臉疑惑和不解。
“按照華夏婚姻法的規定,只有離婚三個月以上的夫妻,才可以辦理復婚。”那工作人員解釋道。
“還得離婚三個月?”
周詩語和李桂香,同時驚呼。
“對,婚姻法是這麼規定的,不過,如果兩位考慮好要復婚,我可以先把離婚證銷燬,等三個月後,你們的結婚證,自然就生效了。”
那工作人員也看出周詩語和江志文的急迫,想了個折中的辦法。
“那行,就先把離婚證銷燬吧。”
不等周詩語和江志文開口,李桂香就先一步說道。
“好的。”
片刻後。
周詩語和江志文的離婚證,被民政局的工作人員銷燬。
“兩位,下個月的十七號,你們就是正式的夫妻了,在這裡,我祝福你們百年好合。”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一邊說,一邊把江志文和周詩語的身份證,遞還給他們。
“下個月十七號?那還得好久啊。”
聞言,周詩語的目光,也是帶著幾分失落。
如今是八月底,距離九月十七號,還有二十天左右。
“老婆,二十多天而已,一眨眼就過去了。”
江志文安撫周詩語幾句,“何況現在,我們的離婚證已經銷燬了,我說你是我老婆,誰不承認?”
“沒錯,女兒,你現在就是志文的妻子!”
李桂香也連忙道。
“也對,反正我們的離婚證,已經不作數了。”
周詩語想了下,臉上,同樣露出笑容。
三人離開民政局後。
李桂香苦口婆心的看向周詩語,“女兒啊,要不,你以後別工作了,反正你老公那麼有錢,養活我們,綽綽有餘。”
說實話。
作為母親,每天看周詩語在職場奔波,李桂香也是十分心疼。
“不工作?那怎麼行?”
周詩語想也不想的搖頭,“我才不學江志文吃軟飯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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