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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幾乎控制不住想要大喊的時候,破空的槍聲傳來,流星般的子彈貼著他的身體劃過,快他一步的射入了喪屍的腦殼。
一擊爆頭,腦核破裂,腐爛的身體迅速軟到,化成了一灘血水。
時卿完全呆住了,緊接著就被巨大的喜悅包圍,他沒有進入到喪屍的腦袋,沒有被噁心的腦漿包圍!天啊,太好了,實在太好了,他整個人生都瞬間明媚了!
他快速掃描,一眼看到了不遠處持槍而立的男人,純黑色作戰服,手套,腰帶,重皮靴,一身裝備極其實用幹練,再加上身姿卓然,更是添了十分的氣度。視線上移,硬朗的面孔雖然完全陌生,但卻英俊帥氣。
時卿正在疑惑著此人是誰,卻在對上那雙黑眸之後,明白了。
秦漠,是秦漠!
秦漠看了他一眼,就移開視線,側身,抬手,啪啪啪三槍,快精準的將李肅身邊的喪屍清空。
而後他大步走過去,靠近李肅後伸出手冷然道:“給我。”
李肅順著他的視線看到了自己手中的匕首,心裡只想罵娘,這是什麼意思?
不過戰鬥還在繼續,喪屍層出不窮,李肅不做理會,剛想轉身離開,沙漠之鷹卻貼在了他腦門上。
臥槽!這他媽的是犯哪門子神經病?李肅停下腳步,到嘴的話剛想咆哮出來,卻在對上秦漠的目光之後倏然停下。
李肅在生死中戰鬥了數十年,對於死亡的感知無比敏銳,他能夠清晰的感覺到,落在他身上的視線充滿了殺意,無血無情,執著狠戾,只要他稍微反抗,對方絕對會扣下扳機。
“給你。”他交出了匕首,卻故意握緊了手柄,將刀刃向著秦漠。
秦漠不為所動,他毫不猶豫的握緊了刀刃,鋒利的刃口將掌心割破,鮮紅的血液從手腕處滴落,但他卻絲毫不覺,幾乎是用搶的姿態,將匕首奪了過去。
而後,他甚至沒有換手改握刀柄,更沒有將匕首收進包裹,只是這樣握著,和他的血液緊緊的攪在一起,密不可分。而他另一隻手卻握緊手槍,抬手,射擊,快、狠、準,精妙的槍法讓人讚歎,而且他身體的協調力也非常好,移動迅速,閃躲敏捷,總能抓準要點,再加上站位精確,甚至做到了一槍爆掉三個喪屍。
李肅看懵了,半響才回過神,他啐了一口:“他媽的神經病。”而後從腿部掏出另一把匕首,撲向了斷胳膊少腿的不死怪物。
戰鬥持續了三個小時,他們總算滅掉了此地的喪屍,躲進了一個廢棄的食品冷凍庫,稍作休整。
這都不知道是第多少次戰鬥了,最初的三十人小隊也只剩下七個人,冷林是完好無傷的,剩下的六個人,三名士兵,三名傭兵,倒是勻稱。
雖然他們相看兩生厭,但如今經歷了這麼多生死,彼此也能配合遷就,畢竟誰都不想再有生命犧牲。
李肅不由的看了秦漠一眼,傭兵坐在牆邊,手槍已經收位,但他卻仍舊握著那把匕首,修長的手指在鋒利的刀刃上撫摸,那姿態總有種說不出的詭異感,就像是貪婪之徒遇上了傾世財寶;色鬼淫魔碰到了絕代佳人,那露骨的獨佔欲沾染若揭……李肅被自己的想法給噁心了一把,在心裡罵了句神經病才轉開視線。
秦漠和李肅的衝突,時卿都看在眼裡。秦漠將他從水深火熱的腦漿世界拯救出來,讓他無比開心,簡直就要歡呼慶幸了,也正因為這樣,他不自覺地對秦漠就親近許多。
雖然秦漠的性格還有待考究,但至少這人是重視他的,唔,也可能是重視他們之間的契約,不過不管是什麼原因,秦漠肯第一時間將他救出來,甚至不惜傷害自己,這份情,他時卿是記下了。
因為人多,時卿不方便開口說話,為了表達感謝,他操作著這具陌生的身體,用刀柄處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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