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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這類案件再度發生。對已經拘捕的犯罪嫌疑人,檢法要按照法律規定,儘早提起公訴,儘快阻止審理,形成社會震懾!
關於查處到的違法資金處置問題,也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其中,市紀委書記高成漢提出了一點:“我認為要堅持兩個原則:一是‘先群眾再幹部’的原則,先要穩定民心,否則幹部靠關係更容易把那部分資金弄回去。按照目前的情況看,剩餘的資金佔所有資金的四分之一左右,老百姓先拿,剩餘的幹部才能拿回去,每個幹部拿回的資金,絕對不可以超過本金的四分之一。二是幹部已經賺取的利息,執行沒收原則。這些利息是非法所得,幹部都是吃國家飯的,怎麼可以拿高利貸的錢,誰要想留下那些利息,就把鐵飯碗交出來。沒收的利息再轉移給普通百姓,彌補損失。”
高成漢的這“兩個原則”入情入理,宏市長首先表示了贊同,其他有些人想要維護幹部利益的,卻也沒有辦法反駁,便都原則同意了。
常委會上的處置意見定下後,便開始貫徹執行。
檢察部門就提起了公訴,對莊主、黃興建等人的司法處置啟動了。在看守所裡,黃興建還在盼著譚震、孔田有、王春華和姚倍祥等人來搭救他和莊主,可遲遲沒有動靜。黃興建開始懷疑起來,錢新海是不是擺了他一道?但是,他讓錢新海發了那樣的毒誓,難道他一點都不當一回事嗎?
又過了兩天,錢新海那邊還是沒有任何訊息。黃興建再也忍不住了,他朝看守所的幹警喊:“我要見錢新海!”幹警問道:“哪個錢新海?”黃興建不屑地道:“市人大副主任錢新海,你不認識?”年輕幹警道:“你別忘記了,你現在是嫌疑犯,已經不是以前的治安副支隊長了!你想見市人大副主任,我還想見副省長呢!”
人就是如此,就算你的職務再高,當你鋃鐺入獄的時候,你就什麼都不是了。所以,無論曾經是什麼人,高高在上、自我感覺了不起,都是愚蠢的,你上去是人家推你上去的,人家也能把你推下來,沒有蓋棺之前誰都沒有定論。笑到最後才是笑得最好,這是至理名言!
黃興建在監獄裡大喊大叫了兩天,可是沒有任何人來理他。
又過了一天,忽然來了幾名醫生,衝進了他旁邊的看守所房間。黃興建知道那是莊主的房間。後來他才知道,莊主的毒癮犯了,在房間裡撞牆,企圖自殺。顯然看守所的人,是不會容許莊主自殺的,將他控制住了,又讓醫生給他進行治療、服用鎮定劑,同時將他捆綁了起來,不允許他自殘。
黃興建沒想到他們的日子就在這短短的幾天內變成了這樣。對金錢的慾望,讓他們徹底迷失了方向。以前,黃興建作為治安大隊的副支隊長,官不大,可走出去誰不尊重?什麼飯吃不到?什麼好酒喝不著?只要不貪、不拿錢,他這輩子也是衣食無憂,倍受尊重的!可如今,處境變成了這個樣子?
黃興建想想,可謂後悔莫及,深夜裡都會哭醒。可事已至此,已經沒有後悔藥可吃了。他只是對錢新海這批人恨之入骨!他們騙了他!他們欺騙百姓的招數縱然狡詐,可錢新海這種領導欺騙他時,更是沒有底線。
就在那天,張益宏來看了他,給他送了兩條香菸進來。
看到張益宏,黃興建忽然想到一件事,質問張益宏:“我們的事情,是不是你透露出去的?”張益宏當然不會承認,他說:“這怎麼可能?”可黃興建越想越不對,他道:“我和莊主到機場打算去澳門,這件事我除了你沒有告訴任何人,莊主也除了跟他同行的手下,沒有告訴過任何人!現在這些人裡,除了你,其他都被抓了!不是你透露出去的,還會是誰?”
張益宏來之前就已經想好了答案,他說:“黃哥,市裡早就已經想要打擊這個事情了!他們早就盯著你們了。所以,你們的行蹤,他們又怎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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