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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人出現在林重的視線當中。
領頭者是一名身材高大壯碩、剃著平頭的青年,在青年的旁邊還有一人,胳膊吊在胸前,正是林重曾在小麵館裡教訓過的那個混混老大。
在這兩人身後,跟著七個人,高矮胖瘦都有,全都拿著棒球棍、砍刀、匕首、鋼管等兇器,怎麼看都不像是大半夜出來散步的樣子。
林重看到那名被他扭斷胳膊的混混時,便知道這群人的目標恐怕是他。
不過,林重並無躲避的打算,這群混混在普通人眼裡或許很可怕,但在他眼裡,只是一群土雞瓦狗而已。
混混老大也看到了林重,頓時大喜過望,手指朝林重一指,大聲說道:“剛哥,就是他!就是這個王八蛋扭斷了我的胳膊!”
說完,他用仇恨的目光看著林重,眼睛中似乎要噴出火來。看到林重,他感覺自己的胳膊和肚子又開始疼了,雖然一直都很疼。
被叫做剛哥的壯碩青年將手一揮,跟在他身後的七個人嘩啦啦散開,圍住林重,一個個臉色不善,目露兇光。
剛哥抱著胳膊,慢吞吞地走到林重面前,用審視的目光上下打量著林重,語氣有些詫異:“羅山,你不是開玩笑吧?就這傢伙,能把你打得這麼慘?”
也不怪他不信,因為林重看起來實在不像是高手,相貌普通,身材瘦削,除了一雙眼睛非常明亮之外,再無其他特別之處。
羅山就是那個被扭斷胳膊的混混的名字,他聽到剛哥的話,連忙賠笑:“剛哥,我哪敢呢,就是這小子沒錯,你別看他土不拉嘰的,那都是表象,扮豬吃老虎呢!”
“你小子是越活越回去了,連這麼一個進城打工的農民工也打不過,真他媽丟老子的臉。”剛哥呸了一聲,使勁揉揉鼻子,抬起下巴對林重說道:“嘿,鄉巴佬,我兄弟的胳膊,是你弄斷的?”
“沒錯。”
哪怕被一群手持武器的混混包圍著,林重仍然臉色平靜,氣度從容,沒有半點緊張之色。
林重的表現,倒讓剛哥稍微收起了輕視之意,能有這份鎮定功夫,足以說明林重的不凡。換成普通人,早就嚇尿了也說不定。
“看來,你很有本事了?”剛哥故意問道。
“還行。”林重仍然惜字如金,語氣淡淡。
剛哥眉頭一揚,對林重不鹹不淡的態度心頭火起,冷哼一聲,向旁邊的羅山使了個眼色。
羅山會意,跳出來指著林重的鼻子罵道:“剛哥好聲好氣跟你說話,別他媽的給臉不要臉,你知道剛哥是誰嗎?”
“不好意思,沒聽過。”聽羅山這麼說,林重倒對這個叫剛哥的傢伙產生了好奇心。
“諒你也沒聽過剛哥的大名,我就大發慈悲告訴你。”羅山豎起大拇指,向上一挑:“剛哥在整個慶南區,身手也是一等一的,當年曾手持砍刀,一人搶下一條街,全身受創十八處,仍然面不改色,怎麼,怕了吧?”
聽著羅山的吹捧,剛哥非但不覺丟臉,反而面露得色。
“原來如此,不知剛哥找我,有何見教?”
剛哥見林重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臉色終於黑了下來,他在這片地區橫行霸道,人見人怕,不管誰見了他都客客氣氣,何曾受過這樣的輕慢?
他心中殺機暗生,嘴角自然露出獰笑:“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你弄斷了我小弟的一隻胳膊,我也不要你的小命,只要你賠他一隻手,然後跪下給他磕三個響頭,這件事就這麼算了。怎麼樣,你是自己動手呢,還是要我們代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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