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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記一下把,所以,他說還清了就算還清了吧,只要在他心裡這筆欠賬結束就行了,總不能讓他一直揹著這個包袱吧。
透過這件事,也說明了景振不愧是我的好兄弟,他是個很講究的人,也是個知道感恩的人,我想,這也是我們兩個能夠融洽的相處到如今的一個重要原因。
但是我想說的是,你借人家錢,一次性還清和分月逐次的還,根本不是一回事,譬如你一次還我,我可能存起來了,或者拿出來做點其他的事,這筆錢是能發揮它的作用的,但是你一個月500,一個月600的還,這點錢我肯定就是直接塞包裡當零花錢用了,我想大部分人都有這樣的一種習慣,就是你荷包鼓鼓的時候,你花錢就特別的大方,很多時候可能一些沒有必須要買的東西你也會買的,因為你兜裡有錢啊,對不對?這筆錢,別說你還了兩年三年才還清,就算你付了利息,多還我那麼幾千,那對我來說,也是聊勝於無啊,都不如一筆還來的作用大,大家說呢?
所以牽扯到錢的事,一定要分得清,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飄來的,人家能借給你,就是恩情,就是情義,所以,當時我是理解黎海風的,也知道他為什麼這麼生氣,但是也只能安慰一下他,說也可能是你們吵架的時候,沒有注意,說禿嚕嘴了呢,你們都認識那麼久了,也就別放在心上了,畢竟朋友一場啊,千萬別傷了和氣等等。
果然沒過多久,兩人又和好如初了,又一起去澳門了。可是這個黎海風啊,他自控力不行,還貪心,而且還喜歡賭大的,所以十次有八次他都是輸了褲子才回來,本來這傢伙在深圳做的還是不錯的,在一家叫康福浪漫的法國公司做採購,雖然工資不高,可是還是很穩定的,兩口子辛苦了幾年之後,在南頭海關附近買了一套房子,還有一個女兒,也很聰明伶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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