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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朱翊鈞聽了卻似乎不是很樂意,盤算了半晌都沒做聲。
過了好一會兒,朱翊鈞才道:“牽連到餘先生確實不好,再牽連到申先生就更不好了,這一點朕是明白的,不過……”
萬事就怕“不過”這種詞,陳矩心中一動。
果然,朱翊鈞把臉一板:“朕答應過求真,這事兒必須給他一個交代,若是隻抓幾條小蛇,豈非朕這堂堂天子居然失信於他?”
“皇爺過慮了。”陳矩搖頭道:“首先來說,高中丞本是通情達理之人,皇爺這邊的礙難之處,奴婢以為高中丞必能體諒。其次呢,這幾條小蛇本來也就不是什麼主謀,咱們就算不把事情搞得太複雜,不抓得太深,但眼下也不是沒有人能承擔這件事。”
“哦?”朱翊鈞心中一動,點了點頭:“朕知道了,你是說劉守有。”
陳矩微微低頭躬身,但沒有說話。
朱翊鈞則思索著,遲疑道:“但錦衣衛眼下……似乎一時之間也沒什麼好的人選可以替代他,把他換下來,錦衣衛交給誰?”
其實這事也怪朱翊鈞自己,他的確是個用人不疑的人,劉守有的出身在錦衣衛那還是很吃香的,正經的文臣大員之後,而且年紀也不老,再用個十年二十年按理說是完全沒問題的。因此朱翊鈞之前根本沒有考慮過換人的問題,這一時之間還真想不起來誰能替代他。
套用後世的話說,這就是幹部的培養銜接工作沒幹好。
本來他的意思是希望陳矩幫忙推薦一下,因為東廠的工作性質擺在那裡,乃是監督錦衣衛的嘛。誰知陳矩卻直截了當地回答道:“錦衣衛管事人選非比尋常,臣不敢與聞。”
陳矩在皇帝面前一貫自稱奴婢,這是一種謙卑的自稱,實際上有明一代的大宦官是完全可以稱臣的,甚至級別都不用太高,一地鎮守太監就可以了,他堂堂東廠提督那就更不用說。
然而一貫自稱奴婢的他,卻在此時換了“臣”這個自稱,顯然意義明確:錦衣衛的首腦選誰,不僅重要,而且有其特殊性,他作為臣子,不敢多說半個字。
這種謹慎,本就是朱翊鈞特別欣賞陳矩的地方,只不過眼下的問題就不好解決了,因此朱翊鈞雖然點了點頭,但一時半會愣是沒能說出什麼來。
等了好一會兒,朱翊鈞乾脆懶得想了,有些煩惱地一擺手:“算了,這事兒等之後朕再和求真商量去,先把劉守有的問題解決了。”
他頓了一頓,道:“你是東廠提督,劉守有出了這檔子事,你不提誰來替任可以,但怎麼處置他,你總該有些考量吧?”
陳矩這次果然就不客氣了,答道:“皇爺說的是……劉守有這次的事,按照高文正公之前對吏部的改制規定來說,應該定義為‘為官不謹’。至於處置,則是輕重有別,由輕到重分別有策勵供職、冠帶閒住、革職候勘、就地免職、下法司論處等幾種,一直到抄家為止。
不過抄家是非常罕見的,除非其‘不謹’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和影響,否則一般不會出現。劉守有這次的事,性質雖然惡劣,但應該還達不到那個程度。至於究竟按照哪個程度來處罰,這還是要看皇爺的宸斷。”
這意思就是說,我只能給他按照規矩定性,也就是“為官不謹”,具體“不謹”到了哪個程度,這玩意兒只能您自個定義,我可不敢瞎說。
陳矩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不謹”這個罪名在明朝來講,範疇是很大的,小到在特定場合穿錯了衣服,大到君前咆哮,甚至悄悄帶刀去見皇帝,性質上都屬於不謹。
而實際上,穿錯衣服通常只是小過,君前咆哮那就是欺君之罪了,而帶刀去見皇帝,嚴格一點就甚至可以算謀逆,可見這個“不謹”的適用範圍之廣。
朱翊鈞想來想去,過了好一會兒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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