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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對武器使用的理解能力偏差有點大,所以走了邪路。

晚明到明末這個時期,該不該用火炮守城?高務實認為可以,但是這個可以,應該是指能夠下擊的中小型炮,乃至於長射程的火槍為主,而絕不是袁崇煥的憑紅夷大炮守城。

拿明末的寧遠城為例,城高12米(已換算),炮彈降低到敵人高度2.2米要1.41秒鐘。就算紅夷大炮0角度射擊,初速360米秒,就算1.51秒鐘後落地前速度減為220米秒,也會在城下形成至少406米以上的盲區。

那麼假如按記載明朝大炮常用的小射角一分(7.5度)射程三里計算,盲區至少在1500米以上。1500米外,還打得準嗎?結果自然是遠了打不準,近了打不著!能打死誰,完全看臉。

而且更要命的是,經過這樣一弄,實心彈落地時的入射角絕對加大,就很難形成跳彈了。而期望袁崇煥的紅衣大炮30度的以上最大射程角形成跳彈殺野豬皮,更是毫無道理。因為後世的高速鋼彈射擊鋼板都要法線夾角70度以上(水平20度以下)才會形成跳彈。

袁崇煥30度以上的射擊角(落地時更大)怎麼可能形成跳彈?難道袁的炮彈比現代炮更快,袁的鉛彈比鋼彈更硬,又或者野豬皮站的地方是超級鋼板地?

因為這個時代火炮的這些不足,所以在恩格斯的著作《炮兵》中,將炮兵理想射擊角度定為五度——“在5度以上的斜坡向下或向上進行射擊,或者從一個山岡的頂部向另一個山岡進行射擊,是非常不利的射擊條件”。

恩老爺子這本書裡面提到的大減大炮威力的兩個要點,入射角不能大和炮位不能高,袁崇煥實際上是佔全了的。

真正能上城的守城炮是中小炮。至於大炮上城及相關分工,明代《火攻摯要》其實就有記載:“若敵人屯營遠窺,必籍長戰銃遠擊以亂其營,使其不敢久停”。而真正殺敵的是彖炮(寬口炮):“若蟻聚蜂擁逼臨城下,又必籍大彖銃以為擊寬斃眾之計”。

光說國內有人不信,繼續拿恩格斯老先生的著作說,他在《稜堡》中也說的很清楚:“它們構築得很高,火炮可以從這裡超越稜堡的胸牆進行射擊。由於這種封垛的制高位置,通常在封垛裡放置射程最遠的火炮,以便在較遠距離用炮火騷擾敵人。”

瞧瞧,在已經超越明末技術水平的時代,在已經超越明末城防的稜堡上,在已經超越明末堡壘的封垛中,還使用了超越明末水平的大炮,所起到的作用也只是用炮火騷擾敵人而已!

恩格斯那會兒好歹還是稜堡時代,多少給袁崇煥的“憑堅城用大炮”留了點面子。而在城牆時代,軍事學泰斗T·N·杜普伊的書中,對大炮上城的評價更直接了當:

“正如人們已經注意到的那樣,在某種程度上這是因為城堡和築有城牆的城市無法架設對付敵人炮擊的大型加農炮。城牆上的輕型炮又打不著敵人的攻城遠端炮,稍重一些的炮雖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可以拖到城牆上面,但卻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因為炮的後坐力會使牆基發生巨大的震動,嚴重影響城牆的堅固度,因此反而更容易被攻破。”(《武器和戰爭的演變》)

瞧瞧,“反而更容易被攻破”,這真是連最後的遮羞布,都給“憑堅城用大炮”扒下來了!

除此之外,高務實還一直覺得袁崇煥對紅夷大炮的威力誇大得簡直到了浮誇亂吹的地步,此時的紅夷大炮除了剛開始時射速較快外,持續射擊時因為炮膛冷卻原因,每小時射速只有八發左右(這還是沒故障前提下)。這個射速面對蜂擁而至的敵人,顯然無法形成足夠的火力。

在高務實看來,實心炮時代的大炮用法,第一是攻城,用大型攻城炮,如京華仿造體系下的一號炮和二號炮;第二是破步兵密集陣,用步兵殺傷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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