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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宦官機構極其龐大,號稱“內府”,乃有十二監及四司八局。而兵仗局,便是八局之一,掌造軍器,包括刀槍、劍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各類兵器。

有明一朝,最開始的時候,負責製造火銃的機構為寶源局,後期則改為兵仗局和軍器局。其中軍器局設定於洪武十三年,兵仗局設定於洪武二十八年。

永樂時期,朝廷把火器鑄造權收歸中樞,“凡火器系內府兵仗局掌管,在外不許成造”。各地所需火器,均需申報後由中央製造,再傳送至各地。此時的兵仗局屬內府系統掌管,主要職能是生產製造各種火銃和發射火藥,是專門的火器製造部門。

這兩局相比,兵仗局的鑄造技術要略高於軍器局。《英宗實錄》中記載,正統四年,皇帝認為軍器局製造的火器質量不高,令軍器局以兵仗局製造的武器作為標準。原文為“比聞(軍器局)所造多不如法,其於兵仗局各取一件為式”。

然而由於中樞的製造機構與軍隊脫節,不明白軍隊的實際需求,因此製造出來的火器難免不實用,“或宜於此而不宜於彼,或可以攻而不可以守”,總之就是看起來不錯,而用起來糟糕。

於是到了正統十四年,朝廷開始逐漸放開禁令,“各邊自造,自正統十四年四川始”。地方製造火器時候,必須上報具體數目,中央批准後才能製造,不能私造。

不過這些規定,在軍工私營推行之後,又逐漸起了新的變化。

這個變化最有意思的一點就是,兩局都開始從製造部門變成試驗和檢查部門。

因為生產部門現在基本已經由私營工廠包辦了。

私營的軍工部門,火器生產以京華為最強,冷兵器生產以王氏為最強。目前只有盔甲方面暫時還是以官營各局更為強勢。

不過,這也是京華對盔甲製造興趣不大才造成的,由於高務實不是很重視這一塊,京華在這個方面主要只負責提供鐵料。而王氏則是限於資本有限,加上不敢包攬“攻”與“防”兩方面用器的製造,這才使得兩局還有必要保留生產部門。

當然,他們的生產既然已經侷限於盔甲方面,對於火器這一塊的業務,便只好委屈一下,削減了又削減,到現在已經只做試驗和抽檢了。

京華“萬曆一式刺刀款火槍”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送往兵仗局試驗的。

其實兵仗局的試驗流程,最早還是京華提供的,包括高務實當年奉旨去宣大巡視武備時搞過的那些專案,如射程、有效殺傷射程、射擊精度、裝填速度、連續射擊可靠度等等。

如果說還要加上什麼,那大概就是價效比。

當年高務實推進軍工私營的時候就曾經提出過,凡是不具備高價效比的武器,都不是好武器——你一百兩銀子一把的火槍,哪怕裝填速度快一倍,也不如五把二十兩的普通貨。

這裡是大明,不怕拿數量硬堆,怕的是單兵成本太高用不起。

但萬曆一式,似乎就很不符合高務實自己當年提出的價效比觀念,因為其單價高達三十兩銀子一支,是現有隆慶二式火槍的差不多兩倍。

換句話說,原先用隆慶二式,裝備十萬大軍也只要一百五十萬兩,但如果換成萬曆一式,就得三百萬兩了。

而實際上現在朝廷一年也只換裝兩萬多、不到三萬支隆慶二式火槍,倘若換成萬曆一式,在朝廷撥款不提高的情況下,豈不是隻有一萬到一萬五千支了?

這……大明百萬大軍,得換到哪一年才算完?

陳矩身為御馬監大太監,兵仗局也是在他的實際管理之下的,他對這個問題也很糾結。

按理說,他和高務實那是老朋友了,高務實在這些事情上也的確從來沒有坑過他,可是對於要不要支援以萬曆一式取代隆慶二式,他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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