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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萬曆六年七月算起,高務實回鄉已經一年。
如今已是萬曆七年乙卯,鄉試之年到了。
這一年中,高務實的一切都挺順利,尤其是各項買賣發展勢頭都很好。舊的那些就不提了,光說新買賣,就值得高務實大笑三聲。
新買賣的兩大重頭戲,一是京華銀行成立,以及該行向湖廣貸款興修水利一事;二是京華瓷器成立,並且打出‘京華禹窯’名頭開始正式向振興北瓷發起衝擊一事。
前者費了不小的力氣,但主要不是費在籌集資金上,而是費在說服朝廷和湖廣官吏上。透過高務實或者說高黨的運作,湖廣佈政使司在萬曆五年秋後正式向中樞提出申請,請求批准湖廣佈政使司及各地方衙門向民間“願意借貸資金者”貸款以興修水利。
湖廣佈政使司當然找出了一大堆的理由證明這個做法很有必要,內閣在郭樸和張四維的力主之下,票擬“準該司所請,但所借銀資之利息不得高於一成。”
疏入,朱翊鈞御筆硃批:“興修水利可固農本,誠然國之要務,準該司所請。”
但這道批覆下達之後不久,便有奏疏諫止,其疏來自於應天巡按,該員表示:官府向民間拆解款項有辱朝廷威嚴,請止。
按理說應天巡按怎麼也管不著湖廣的事,但朝廷上下誰都知道,這事絕非應天巡按個人的想法,恐怕應天巡撫方面也是同樣的態度。原因不是湖廣修水利對他們有害,也不是湖廣借錢跟他們有關,而是他們已經得知內幕,京華銀行借款給湖廣的這筆買賣,其中有個條款便是“湖廣可折價以米糧償還該付本息。”
湖廣要借多少款子?足足一百萬兩銀子!
按照這個數目,折價到每年償還本息的話,湖廣將要在接下來的十年之中,每年向京華銀行支付大量米糧!如何大量法?湖廣大多數地區米糧折銀,一石才值八錢銀子。
即便不算利息,湖廣按照每年償還本金十萬兩來計算,也要支付給京華銀行石大米。其實以湖廣糧食之豐,這個數目的影響不能說特別巨大,了不起就是讓長江下游的應天府糧價略微上漲罷了。
但問題在於另一條附加款:允許京華銀行每年以定價收購湖廣大米,每年定額不得超過一百萬石,若不能於民間購足,則湖廣地方衙門以糧稅(尚未實現一條鞭法地區還是交糧)補足。
12.5萬石大米可以白白養活五六萬人一整年,如果是一百萬石,起碼能養活四十幾萬人了,兩相加在一塊再節省一點吃,能養活大概六十萬人。
如果只是賑濟河南一省可能出現的災民,這個數量基本應該夠了,畢竟現在還只是小冰河期的開始階段,災情沒有明末那麼嚴重。當然這個賑濟也絕非免費賑濟,肯定是以工代賑,要不然高務實這京華銀行沒幾年就得破產。
但這樣一來,就要對南直隸產生影響了,糧價起碼上浮兩成,甚至上浮三成也沒準,應天撫、按兩院當然要站出來說話。
萬曆是接到過高務實密報的,也知道河南等北方几省這幾年經常受災減產,而南直隸至少不缺錢,多花點錢買米想來問題不大,於是堅決批覆:湖廣水利興廢事關重大,該司不務虛名,但求實效,正所應當。該巡按且工本職,毋庸多言。”
由此,這件事才算定了下來。
雖然萬曆五年河南沒有遭什麼大災,但其實這筆買賣依然穩賺不賠,因為高務實相當於是被批准以較低的市價為基準在湖廣買米,哪怕市價上升也不關他的事——上升了就不在民間買,直接找布政使司動用糧稅抵扣。
而河南的糧價比湖廣要貴了不少,如果按照正常市價,加上販運的費用之後,可能賺不了什麼錢,但既然收購價是個低價,那麼就算拿到河南市面上賣掉也有錢賺。
至於將來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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