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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務實卻搖頭道:“其實個人借錢給衙門這種事,是古已有之的。”
朱載堉詫異道:“是麼?可有例證?”
“當然有了。”高務實微笑著道:“譬如《史記》中就曾經記載過,漢景帝三年,為了平定諸侯叛亂,需要大量經費,漢朝領軍將領不得不去向商人借錢,而且是借高利貸。不過,很多商人因為擔心那次聲勢浩大的叛亂能否平息,所以都不肯借錢。”
高務實頓了一頓,眨了眨眼:“可是,有一位無鹽氏卻願意借錢給朝廷,不過此人要價十分狠,他要十倍的利息!為了平叛,漢朝朝廷最後還是不得不借了這筆錢,結果三個月後,吳楚之亂就得到了平定,無鹽氏如期收回了本金和利息,一舉成為長安鉅富。由此,放貸甚至成了西漢高官家族獲取財富的主要途徑之一。”
這麼一說,朱載堉立刻明白了,道:“這是漢時的‘子錢家’(高利貸商人)!如果這麼說的話,歷朝歷代都有這種人,比如宋時有‘行錢’;元時有‘羊羔利’,關漢卿《救風塵》裡就說‘幹家的乾落得淘閒氣,買虛的看些取羊羔利’,趙翼也有詩云‘絕似貧人還宿債,羊羔利較本錢多’。”
高務實點點頭:“嗯……有些類似。”
朱載堉急道:“可是本朝不準啊!我朝《大明律》有明文規定:凡私放錢債及典當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餘利計髒,重者坐髒論!”
高務實笑了笑:“所以學生剛才說的只是‘有些類似’,沒說一樣啊!”他伸出三根手指:“如果借錢給官府的這個人,就只收三分利呢?甚至,說不定還可以更少一點呢?這總不犯法了吧?”
“呃……”朱載堉呆了一呆,遲疑道:“這倒應該不犯法了。”但是他又想起一個大問題,睜大眼睛道:“可咱們這是在說大修水利啊,這需要的錢可不是小數!那無鹽氏借給漢朝朝廷的錢也不過只是區區一千金罷了,可這……在湖廣興修水利,哪裡是一千金打得住的?一萬金也打不住啊,搞不好甚至要十萬金!誰肯借這麼大一筆錢出來?又有誰能借這麼多錢出來?”
“九峰先生問得好呀!”高務實哈哈一笑:“區區新鄭高務實不才,願意借這筆錢,而且……也借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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