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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看來還算順利,就看能不能取個案首了。”
所謂案首,即縣試、府試、道試三個童子試的第一名之雅稱。
高家在新鄭引領士風凡數十年,高家子弟取中案首的前例不在少數,張氏覺得自家兒子這篇文章既然交卷又快,又得了縣尊的極力讚譽,甚至說出“此文若還當不得這一評,今春河南無人可當矣”這樣的話來,那麼縣案首應該不在話下了,因此有這一說。
高務實本來對於考試這種事,習慣性的思維是“分不在高,能過就好”,但聽張氏這麼一說,才發現自己拿個縣案首應該的確問題不大。且不說自己這篇文章本身就寫得很順暢,單說由於他今年參加縣試,就已經讓縣中幾個略有文名、希望參考時能拿個好成績的儒童打了退堂鼓,準備明年再考,以避高務實的鋒芒這一條,他就覺得這個案首非我莫屬。
縣試考完,府試未開,高務實先是在家好好休息了一日,翌日打算抽個空親自去新鄭煤礦擬定開挖的地方實地看一看。誰知道這一日縣衙居然就已經張榜公佈了縣試取中名單,甚至把所有取中的卷子抄了副本,一同張榜公佈出來,以示公正。
當然,這個操作本身也不罕見,例如鄉試、會試等掄才大典,考生的文章和考官的點評,都是要面向全國、一字不漏公佈出來的。只不過,具體到縣試這一級,就只有極個別會公佈,新鄭縣尊大概是考慮到高家在新鄭的名頭和實力,覺得不公佈出來可能引起外界質疑,是以有此一舉。
以高家這種門第家世,自然早就安排了人在縣衙門口“蹲點”,倒不必高務實親自跑去檢視,縣衙的縣試結果榜單一公佈,不到一個時辰,訊息就傳回了高老莊。
這裡要說一個情況:如果是在清代,縣裡的案首去進行府試和道試,不拘成績如何,至少是一定會取中的,原因是如果不取中,則縣令的面子上未免太難看,這裡頭有很大的官官相護因素;但是在明代則不同,縣案首一樣可能在府試和道試被刷下來,所以明代縣試結果的榜單,叫做輪榜。
所謂輪榜,就是榜單的樣式是圓形,第一名的案首,名字寫在圓圈的正中心,外面則按成績,以順時針方向寫,一圈為五十個,倘若取得多,則在第一圈之外再寫一圈,不得橫排或者豎排。用這個方式表示取中的名單尚不是最終結果,還需等待府試和道試。不過像新鄭這種北方中縣,一圈基本就夠用了。
果然不出意外,今年新鄭的縣試取中輪榜,寫在榜單最中心的名字正是高務實。
縣案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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