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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難道沒有十萬大軍,就嫌氣勢不足?這也太荒謬了吧?
反正眼下只有姜忻和倪中化兩人,高務實也不怕“家醜外揚”,直接就把這個問題提出來了。
沒想到一直很樂意回答高務實問題的倪中化這次卻閉口不言,只是看著姜忻。
高務實有些意外,但還是朝姜忻看了過去,姜忻知道倪中化不敢說的原因,他一個武官,有些話的確不方便講,沒法子,姜忻只好開口回答道:“按臺,這個就要從班軍的制度說起了。”
高務實點點頭:“你說,本按洗耳恭聽。”
“班軍戰鬥力雖然不錯,但其實……不是很好用。”姜忻先定了個調。
高務實沒說話,只是微微蹙眉,繼續看著他。
姜忻輕咳一聲,道:“是這麼回事……”
他也實在是被逼無奈,只好把其中內幕娓娓道來。
原來,班軍制度其實早就引起了廣西與貴州、湖廣和廣東三地的諸多糾紛,而其根本原因在於大明軍隊的管轄權、使用權和軍隊物資供給制度的衝突。
這首先要從明代班軍的供養談起。明初,朱元璋試圖透過屯田來解決軍隊的給養問題,規定凡旗軍皆有一塊麵積大小不等的屯田,“有軍則有屯,江南每軍一名水田三五十畝不等,江北每軍一名,地八九十畝、百畝不等,冊載衛所,軍不得賣,民不得買”,所收糧食來供養官軍及其家屬。
但實際上,即使在明朝屯田糧食徵收最高的成祖時期,衛所軍也沒有實現自給自足,如果把邊屯估計在內,那麼明初軍屯的實際作用應該較“足以充軍食之半”還小一點。
而廣西的屯田效果則尤其之差,洪武二十九年,因新設的南丹、奉議、慶遠衛和富川千戶所的軍餉不足,朝廷下令軍士全部屯田,以供軍需,但由於軍隊的首要任務是保家衛國,旗軍精銳盡遣守城禦敵,屯田只能由軍餘(即餘丁)頂種,而隨著旗軍的戰死或逃亡,軍餘必須補伍備禦,屯田所需勞動力已無法保證,衛所田地或拋荒,或被豪強隱佔,或被允准出租,屯政敗壞已屬必然。
軍隊的給養不足部分,別無選擇地由府州縣等來承擔。不惟廣西如此,其他都司和布政司亦然。
早在宣德十年,朝廷就規定“天下衛所倉並屬府州縣,惟遼東、甘肅、寧夏、萬全、沿海衛所無州縣去處仍舊”。
到了嘉靖初年,衛所糜爛到基本無可救藥,全國各類武裝力量的軍需供給基本上由行政機構負擔,衛所屯田所獲,只能保證衛所官軍的一部分支出。
廣西境內的班軍,除狼兵班軍由本地供養外(其實也談不上本地,而是土司自己負責),湖廣、廣東和貴州班軍的費用支出均由自己負責。
衛所旗軍的基本生活物資由軍家自己解決,這在大明是有統一規定的,如“廣西地闊,寇發無時,遇有徵哨,馬力不足,請如舊選衛所有丁力殷實旗軍……以備呼叫,而免其餘丁二人差役,以助正軍”。也就是說,朝廷實際上只是給於一些其他方面的“優惠”。
正統十年,“貴州、湖廣都司,於附近廣西衛所內,摘撥富實有丁官軍去**”。
湖廣每年一萬名班軍所需行糧由湖廣佈政司提供,“湖廣所屬衛分撥官軍一萬名,輪戍廣西,歲用行糧,俱湖廣解給”。
而廣東就更慘了,不僅要解決自己衛所軍的軍需糧餉,每年還要再“協濟”廣西糧餉。譬如去年,“令廣東協濟梧鎮糧餉解梧州府。自督府移鎮廣東,歲解梧餉就近收貯肇慶府,廣西應解年例兵食差官赴肇慶關支,總督劉堯誨以為不便用,乃檄廣東布政司,凡協濟梧鎮餉銀,經解梧州府以備支解。永為定例”。
這麼一來,由於廣西的經常性財政支出尚多仰給於廣東,所謂“廣西十萬常供,每歲皆出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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