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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八十匹生絹。

帥嘉謨覺得不太對勁,於是再往下去查徽州府下屬諸縣的分賬,果然發現一個驚人的現象:徽州府下轄六縣,其他五縣都沒有“人丁絲絹”這麼一筆賦稅,只有歙縣的賬簿上有一筆支出,數字也是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絹,然而科目卻又對不上,因為這裡叫做“夏稅生絲”。

換句話說,徽州府這筆每年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絹的稅支,全部是由歙縣在負擔,其他五縣一文不出。

帥嘉謨頓時大為駭異,因為這可不是小數目了,是一筆鉅款。為了確保自己沒算錯或者誤會,他還特意去查了一下《大明會典》。

《大明會典》裡面收錄了大明自開國以來的典章沿革以及各級政府稅賦資料、行政法規,且從弘治朝開始,每代都會進行修訂,基本上可當做年鑑來用。

帥嘉謨在《大明會典》裡的徽州府條目下,找到了同樣的納稅記錄。更重要的是,《會典》裡只提及是由徽州府承擔“人丁絲絹”,並無任何字樣表明是歙縣獨自承擔。這說明徽州府的這一筆“人丁絲絹”的稅目,應該是六縣均攤,怎麼可以只壓在歙縣一處呢?

不行,這件事關乎一縣之民生,可不能這麼糊塗下去!必須得挖個水落石出!

就像所有的力爭在平凡崗位上取得不平凡成就的人一樣,帥嘉謨面對眼前出現了難題,不驚反喜,興致勃勃地繼續深入挖掘。最終,他在《徽州府志》裡找到一條古早的線索。

徽州這個地方,歸附於太祖的時間很早。朱元璋在元至正二十四年稱吳王之後,在徽州實施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元稅,稱為“甲辰法制”。結果年底核查,中書省發現數字有問題,於是在至正二十五年搞了一次“乙巳改制”,很多科目的稅額要重新調整。

結果帥嘉謨一查之下,發現歙縣跟此前繳納的夏麥相比,同比差了九千七百石。於是朝廷針對歙縣的三千六百四十六頃輕租田,每畝各加徵“夏稅生絲”四錢,以彌補缺額——這就是歙縣“夏稅生絲”的由來。

只是這個“補欠夏糧”年代太過久遠,看起來和“人丁絲絹”並沒關係。帥嘉謨憑著天才般的直覺,覺得這兩者之間一定有什麼聯絡,於是拿起筆來,粗粗算了一下。

歙縣補的九千七百石夏麥,按照眼下的官方折率,每石折銀三錢,九千七百石糧食折算成銀子,是梁倩九百零十兩。而每年“人丁絲絹”補交的生絹折成銀子,每匹七錢,所以折銀六千一百四十六兩——呃,這麼看的話,兩個數字似乎沒什麼關聯。

可帥嘉謨到底是個數學人才,腦子轉得很快。他很快想到,徽州六縣彼此相鄰,一個縣夏麥歉收,其他五個縣不可能倖免。於是他再一追查,發現在同一時間,黟、休寧、婺源、祁門、績溪五縣也虧欠夏糧,一共是一萬零七百八十石,可折銀三千兩百三十四兩。

兩千九百零十兩加三千兩百三十四兩,共計六千一百四十四兩!

這個數字,和“人丁絲絹”只差二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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