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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之權,即便是天子下賜了天子(尚方)劍,為臣者也不敢擅專云云。
本來這事按說只是一個字的問題,宮裡隨便回應一句也就是了。然而不知為何,一連等了三天皇帝都沒有傳出任何訊息來,所有的奏疏如同泥牛入海,一點回應都沒等到。
就當外廷的發酵已經有些過度,內閣絕大多數閣老都覺得必須再以請辭來提醒皇帝了,宮裡卻突然往內閣遞了條手諭。這道手諭談不上命令,而是提出了一個問題,皇帝在手諭中問了閣老們四個問題:“經略何職?所負何責?當予何權?其司何畢?”
經略是個什麼職務?經略要對什麼事情負責?該給予經略何等權力?經略的任務做到什麼程度算是完成?
這看似是四個明確的問題,但閣老們都是人精,知道從表面推及內在,實際上皇帝這四個問題都是指向一件事:如何定義“經略”。
說起來,這可能是大明一貫以來的某種痼疾。有明一代,始終缺乏軍事高階長官的經制官職設定,朝廷文官被派遣到地方上,大都是以兵部、都察院等掛銜的特殊身份,駕凌於三司之上。
巡撫、總督兩職的來歷和差別此前已有所述,兩者都不是“經制之官”,本質上都是“事職”,權力來源並非朝廷架構,而是皇帝的臨時委任。而“經略”也同樣如此,甚至與總督、巡撫已然常設化相比,它既不常設,職司也從來沒有準確定義。
換句話說,經略這個職務,它的功能、權力、運作等等,完全取決於皇帝如何安排。
這裡又要鞭打一下《明史》了,因為《明史》中說:“天啟元年,置遼東經略。經略之名,起於萬曆二十年宋應昌暨後楊鎬。至天啟元年,又以內閣孫承宗督師經略山海關,稱樞輔。崇禎四年併入總督。十一年又增設總督於保定。”
所以說《明史》經常不靠譜,這裡就顯然錯了。從《明實錄》中的記載來看,最早的經略並不是出現於天啟年間。當然,這裡可以將“經略”理解為動詞,作為“經營軍務負責功略”之類的意思來理解。
如弘治十八年六月丙辰:經略山海關工部左侍郎李鐩回京,上經略事蹟。起廟山口迄於密雲墓田穀關,展出荒地五十頃二十廟,修邊牆二萬四千七百九十餘丈、糠溝三千三百餘丈、墩臺、敵臺、城樓、營堡等項共一百七十餘座,營房三百八十餘間。(《武宗實錄》)
正德十三年正月癸卯:韃賊五赤金率眾往牧河套,將入寇延綏,守臣以聞。兵部議令:“延綏副總兵朱鑾、參將杭雄、遊擊周政、劉玉軍安邊營等處,紀世楹、馮大經以次東駐便利城堡;總兵柳湧守鎮城相機發兵,寧夏總兵安國守鎮城,副總兵路英、遊擊李永定軍清水營、花馬池、定邊營等處,與東路參將各飭兵巡哨、應援,陝西總兵趙文、都御史鄭楊駐固原經略。請將俱聽自為戰守,不必遙制。”從之。(《武宗實錄》)
正德十六年七月庚午:兵部奏:“居庸、紫荊、倒馬三關修築墩堡、城樓、牆壕凡九百有奇。都御史李瓚所經略也。”(《世宗實錄》)
萬曆三十年十一月甲申:起都察院右都御史蹇達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經略御倭;右僉都御史戶應元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神宗實錄》)
當然《明史》也有其他的記載,如萬曆二十六年六月丙子:巡撫天津僉都御史萬世德經略朝鮮。
在以上這些可以看到,工部侍郎也可以就任“經略”一職,因此“經略”的實際最低“標配”大概可以看做是侍郎。換句話說,就是六部堂上官及以上的大臣即可以在皇帝認為有需要的情況下出任“經略”。
而明史中提到的楊鎬,則是在萬曆四十六年閏四月庚申:起升楊鎬為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經略遼東。(《神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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