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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府逐鹿馬驛八里鋪高務實收”這樣的。寫好之後,拿上牆邊你的一把纓槍和一條棍子,然後就該出門了,必須一路跑步直奔十八里鋪。
為啥要強調一路跑步呢?因為你需要趕緊走——按照一鋪十里地的規定,這個距離之下傳遞時間是固定的——凡遞送公文,照依古法,一晝夜通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鋪,晝夜須行三百里。但遇公文至鋪,不問角數多少,須要隨即遞送,無分晝夜,鳴鈴走遞。
把這個時間和距離換算一下,大概相當於你要在四十五分鐘左右走五公里,可以提前但不能延誤。後世正常成年人步行的速度,一般就是每小時五公里左右,慢跑速度大概在九公里左右,快跑速度是十二公里。那麼按每小時九公里的慢跑速度,五公里大約只要三十五分鐘,算起來這個時間足夠了。
其實不然。
要知道後世的這個標準,其前提條件大有不同。現代人跑步是在馬路上,硬質柏油馬路或者軟基水泥路,出去搞個鍛鍊一般都是陽光正好、微風拂面,腳下穿著新買的運動緩衝跑鞋,身上穿的是透氣排汗速乾的運動T恤,一邊聽著音樂輕鬆愜意地跑。
然而鋪兵那是在明朝,且不說地形如何,多的是各種各樣的山路爛路。單說路況,很多人老家村裡當年沒修公路的時候那種泥土路,跑步的速度都是要降低的。
每三刻行一鋪這個速度限制是固定的,風和日麗是這個標準,狂風暴雨也是這個標準。無論你遲到的原因如何正當,由於朱元璋定的規矩沒有什麼彈性,所以該罰就還得罰,你要講道理恐怕得去南京孝陵“面聖”。
再說了,這個規定不僅是狂風暴雨你也得遞送,哪怕三更半夜,你接到東西也是需要遞送的。在最壞的情況下,你這個倒黴催可能在凌晨三點收到件,然後冒著狂風暴雨,頂著閃電驚雷,走著泥濘不堪的山路,趕上十里地,傳遞到下一個鋪子。
所以說鋪兵是非常非常辛苦的,而這種辛苦,換來的就是訊息晝夜傳遞三百里的效率。
之前說過,騎兵每天的行進速度是七十里,再快的話馬匹就可能受不了,而且馬匹受天氣、地形因素影響太大,比如在河北可能表現很好,但你換做是在雲南就直接拉胯。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急遞鋪這種完全人工傳遞的方式,反而成為了最快、最及時的方式,晝夜三百里,從北京到昆明的五千裡地,十六天就到了。也就是說,在如今大明這個年代,雲南如有突發軍情,皇帝最快可以在十六天之後得知訊息。
但是問題來了,急遞鋪全部採用人力,而且每個急遞鋪全天十二時辰不能缺人,需要N班倒的有人值班,且設定密度高達十里一鋪,那麼全國需要多少人為急遞鋪服務才算夠用?如此巨大的人員配置又需要發多少薪酬才能維持?
更糟糕的是,急遞鋪與水馬驛不同,水馬驛在高務實前一次《紓驛路疏》改革之後有了一定的創收能力——就是當做沿途的國營招待所來辦。然而急遞鋪沒有這項能力,如果把它當成一家企業來看,那就是迄今為止都還處在純虧損狀態,沒有絲毫盈利能力。
高務實此次在《革新驛站疏》中就明確指出了這一點,並且提出必須使急遞鋪擁有自己的財源,不能始終全靠財政撥付來維持。
但如果僅僅如此,甚至哪怕他想到了解決辦法,王錫爵誇他一句王佐之才也就完全夠了,不至於用曹植所謂“如冰之清,如玉之潔,法而不威,和而不褻”來稱讚他的品行。
之所以王錫爵會如此稱讚自己的政敵,是因為高務實在《革新驛站疏》中提到的辦法是主動讓出京華自身已經執天下牛耳的一項能力。
高務實表示,京華在這些年裡靠著自己的物流體系,兼行了一套“郵傳投遞”之法,即在某個區域範圍之內統一接受信件及重量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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