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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擁有國資委的權力,問題的關鍵在於“央企”二字。
這個詞很有點意思,即便是在高務實穿越之前,都有不少人對央企抱持一種將信將疑的態度,甚至有人抨擊其為國家壟斷,應該逐步廢除。
但事實上“壟斷”本身是一箇中性詞彙,與所有制無關。縱觀世界各國和紅朝的反壟斷法,都沒有把生產經營集中度較高的私營企業和國有企業稱之為壟斷企業,而只反對價格聯盟、捆綁銷售等生產經營上的壟斷行為,並不反對經濟全球化格局下的生產經營較高集中度。
彼時的美國、日本、德國、法國等經濟強國,均有生產經營集中度很高的多傢俬有“壟斷企業”(如新加坡唯一超大型的企業就是國有制的淡馬錫公司)。
一般大中小企業實際上是無法進入這些領域的,因而形成少數大公司與眾多中小企業並存的現代企業組織結構。
紅朝特色的企業組織結構,本來就不應該都是一般的大中小企業,而是既有特大型國有企業、又有眾多大、中、小微企業(絕大多數是集體或合作或私有的企業)並存的現代企業組織框架。
那種不反對中外私有企業、而只反對紅朝國有企業生產經營集中度較高的說法,是不符合現代市場經濟和經濟全球化競爭所要求的企業組織格局的;那種所謂紅朝國有企業干擾全球資源配置和國際貿易的輿論指責,也是不客觀的。
事實上,紅朝當時的很多特大型國企在擁有國家資本注入、掌握某些“壟斷特權”的同時,它們也承擔了私有企業絕不可能願意承擔的社會責任。
紅朝農村哪怕是居民很少的地區,國家電網也肯定不會拒絕給你拉線供電。同樣的情況你換做在美國試試看?我一個私企,給你拉線供電要100年才能回本,你猜我肯不肯給你拉通這條線?
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用電所需?你逗我玩呢,我是慈善機構嗎?我是私企,我要的是賺錢!
當然,這也是此前說有限責任政府和無限責任政務之間的區別。
但既然如此,大明這個無限責任政府為何就不能效仿呢?
哦,是了,大明原本也有官營,但是失敗的居多,成功的極少,甚至連鹽鐵專賣這種明擺著撿錢的制度,在大明朝的收入都不及過往的唐宋時期。
不過,高務實覺得這個問題的出現並非人的問題,而是政策太蠢:大明的統治者從朱元璋開始,根本就沒一個懂經濟的,他們連職業經紀人制度都想不到,更別提職業經紀人激勵辦法了。
讓一群讀聖賢書出身的行政官員去管企業,這是正常人該有的思路嗎?
他高務實都不管京華的具體經營呢!京華的具體經營者從一開始就是高家自己培養出來的職業經紀人(各大掌櫃),提拔升遷也是看他們的經營業績。高務實頂多在自己家裡找幾個具備專業才幹的人去負責某方面的掌總,如高國彥之負責財務稽核這種。
然而大明就是這麼不分青紅皂白,好像讀了些聖賢書就真的什麼都會了一樣,其實一到負責具體事項就各種拉閘,尤其是官營作坊、場礦等。而除了讀聖賢書的文臣,大明的宦官們也總是參與這些官營“企業”……那就更拉閘了。
所以官營本身不是問題,問題出在用人制度上,沒有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如果戶部將來能夠改變這種局面,即便不新開闢其他官營專案,至少也能把現在大明許多官營作坊、廠礦扭虧為盈。
想到這裡,高務實不僅暗道一聲:好傢伙,想不到我居然要給大明搞國有企業體制改革了。
不過既然想到了這一塊,高務實又不得不想到另一個相關問題,既紅朝的國有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後,發現國有企業應該“抓大放小”,而現在大明在這方面是不是也應該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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