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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炮量就有90門,後被查理一世干涉而強行增加到了104門,光是火炮就重達153噸。
不過這個問題之前解釋過一下,因為京華戰艦的艦體雖然主要參考了歐式戰艦,使用緊密船肋、雙重殼體等技術手段設計建造,但它們同時保留了一定的水密隔艙,在提高抗沉性的同時也就影響了載炮量。
另外一點就是京華的載炮配比與此時的歐式戰艦也有所區別,京華戰艦更多配比在長重炮上,輕型近防火炮較少,而長重炮通常比輕型近防火炮要重不少,所以其載炮量也就相應的變少了。]
不管怎麼說,當“劉仁軌”號出現在西班牙人面前時,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不少人下意識吞嚥了一口口水。
“司令官閣下,看來南洋的傳說恐怕是真的。”埃切瓦里喃喃道:“南洋的土著原住民說,中國人百餘年前就曾經派遣擁有許多海上巨獸的大寶船船隊到南洋等地巡航,而那些大寶船比他們見過的所有船隻都大——他們是見過我們的戰艦的——這個傳說看來並不是以訛傳訛。”
席爾瓦不關心什麼南洋傳說,他只是呆立半晌,然後忽然道:“聽說中國人處決犯人喜歡用劍刑。艦長先生,或許我們可以死得足夠體面。”
埃切瓦里愕然無語,過了一會兒才苦笑道:“能夠不死於海盜式的絞刑,我們或許是應該感到慶幸。”
這兩位的對話或許需要解釋一下,在歐洲中世紀的早期,由於封建領主才是封地內的實際統治者,所以大量生活在莊園中的人,都要遵循莊園法律才行。而領主們因為需要僱農為自己耕種土地和生產其他生活必需品,所以很少會施行嚴厲的刑罰。大多數情況下,莊園法律都不會執行死刑——通常都是採用罰款的方式,最多再施加鞭刑。
直到公元11世紀之後,商人們開始建設城市。商業性城市很大程度上不受領主的管轄,所以聚攏了很多不願受到剝削的無地農民。然而,城市聚集的人越多,越容易發生混亂,當底層市民無法養活自己的時候,各種犯罪活動就開始了。
城市管理者才不會像莊園主那樣“仁慈”,對於他們來說,商業性城市的根本就是對私有財產的保護——嚴厲打擊偷盜者才能震懾犯罪,穩定城市秩序。所以,中世紀歐洲的城市,開始制定各種嚴厲的刑罰,尤其是針對偷盜者的刑罰。
這其中最殘忍是分解四肢,但是很少使用,一般都是針對叛國罪的。有明確記載的“分解四肢”並不多,其中一例就是本書中前不久、1584年尼德蘭發動了獨立運動,意圖脫離西班牙王室之時發生的。
先是其運動領袖威廉一世被一位狂熱的天主教徒刺殺。四天之後,刺殺者巴瑟薩·傑拉德在阿姆斯特丹被殘忍的處死了,刑罰就是分解四肢。
施刑者將傑拉德綁在市政廳的一個木架子上,然後用烙鐵將他的右手燙的血肉模糊。之後,傑拉德的身體又被多處燙傷,行刑者緊接著把他分成了四塊,剖開肚子,挖出心臟抽打臉部……為了警示眾人,他的屍體被分別掛在了阿姆斯特丹四個城門旁邊。
分解四肢確實是過於殘忍了,教會當然也會表示反對(當然尼德蘭這會兒不聽教會的了)。所以對於罪大惡極者,最常用的死刑方式是輪刑和斬首。
輪刑是歐洲非常有特色的處刑方式:將犯人綁在一個大輪子上,然後用錘子砸斷他的四肢,讓其痛苦而死,這個過程很可能持續幾天之久,用它來對比中國的話,或許和“凌遲”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1435年時,就有一次非常詳細的輪刑記載描述,說一個犯人先被劊子手從背面連續砸了右腿6次,緊接著又砸了背部16次……劊子手會小心翼翼的不把犯人折磨死。
而14世紀的一位騎士犯了重罪,輪刑讓他四肢的骨頭全部被砸碎了。他在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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