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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還債,其中就有這一因素。
若非俺答封貢事成之後省下大筆軍費(打仗的時候肯定更花錢)的話,就算有高拱在,估計也只能維持收支平衡,但要還債就千難萬難了。後世史學界之所以對俺答封貢的意義評價極高,這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由於九邊募兵最多,募兵費也最高,但除了九邊之外,其他地區也會有募兵,比如沿海抗倭時的這筆錢也甚為驚人——如戚繼光所部戚家軍就是募兵,對他們的供給也由朝廷撿賬(但其實不夠,還得靠戚繼光從其他地方想法子,包括做假賬貪墨,然後又砸進軍隊裡),其餘如俞大猷、劉顯等抗倭主力,性質上也基本都是募兵(當然相關衛所也要提供一部分兵員)。
但是請注意,這裡的募兵銀是一次性的,並不涵蓋月例銀,也就是說這筆錢只是買了個募兵進來,而並沒有算上“月薪”。
“月薪”這一塊,南北方價格又有不同,一般來說北兵較低而南兵較高(南方經濟發達,給少了沒人應募),南兵的月俸有時候甚至高達每日三分銀——意味著一個月要九兩,當然這通常是戰時,比如御倭最嚴峻的時期。
於是到嘉靖十八年後,為滿足戰爭的需要,“邊臣日請增兵,本兵日請給餉,自五十九萬而增至二百八十餘萬。”
俺答封貢前夕,時任戶部尚書張守直言:國家貢賦“一歲收入僅二百三十萬有奇,而中多積逋災免奏留者。一歲所出,京師百萬餘而邊餉至二百八十餘萬,其額外請乞者不與焉。二年(指隆慶二年)用四百四十餘萬,三年(同上指隆慶三年)則三百七十九萬,此其最少者,而出已倍於入矣。
近者遷四御使擴天下府藏,二百年所積者而盡歸之太倉,然自老庫百萬之外,止二百十萬有奇,不足九邊一年之用,國計至此人人寒心”。
他當時這個說法固然是秉承高拱、張居正等人之意,為推動俺答封貢造勢,但其中所例舉的資料如果單獨去看,則每條都是實情。以此足可見募兵花費之高昂,已經是當時朝廷完全承受不起的了——畢竟當時又沒有加徵什麼遼餉、練餉、剿餉之類。
明軍募兵數十萬,年花費三四百萬兩,南疆六大警備軍共約三十萬,花費難道就少了嗎?
當然不會少!
警備軍的募兵銀(一次性那個)價格前後不同,最早的一批全是漢人,雖然是以北人為主,但高務實當時給得頗高,為每人六兩。而由於京華的規矩,衣服這一塊是定期免費發放,所以“衣裝銀”倒不必給了。
後來平定安南之後,由於整體打上了歸化戶籍制這個神BUFF,京華得以在安南人中募兵,這下子募兵費用大減,直接來了個對半砍——每人給銀三兩,衣裝銀則照樣不必給。
再往後陸續平定緬南、暹羅、南掌、柬埔寨等地,歸化戶籍制同時推廣開來,募兵的範圍也越來越大。當時曾經考慮到緬甸等地原先的國王們募兵根本不給錢,差點把募兵銀給取消掉,但高務實知道有對比才有傷害,所以保持了“給銀三兩”的標準。
但這筆錢可不是拿三十萬人乘以三兩這麼簡單,戰爭中受傷、戰死而導致的損失都需要補充。補充不僅要給募兵銀,還要給撫卹銀,還要根據歸化戶籍制的一些規定給予其他補償,總之歸根結底都是要花錢的,並且花費絕不算少。
然而這依舊不是全部的花費,算起來只能說是“人員費”。除此之外,三十萬大軍的軍糧、營房、戰馬餵養、訓練等各種七七八八的日常開銷也絕非小數目。
另外還有一個大頭,就是武器裝備的配備以及磨損、戰損後的維修或更換。在這一系列的花費上,警備軍由於火器化程度更高,而且近水樓臺先得月的總是換裝京華最先進的武備,導致他們比明軍募兵的花費更高。
總之,在抵消了歸化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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