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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省得朝廷再花錢來高薪養廉。至於最後誰倒了黴,張居正顧不得,或者說他找不到兩全其美的辦法,只好“苦一苦百姓”了。
明朝滅亡以後,韃清基本沿用了火耗這個做法,讓地方官們結結實實地發了一段時間財。可是到了康麻子末年,貪腐情況又變得十分嚴重了,才七八十年的光景,韃清也開始腐朽了。
為了改變腐朽的局面,雍正對火耗這一塊又做出了新的改革。這是需要很大勇氣的,因為這項改革觸碰到了天底下所有地方官的利益。
然而雍正下了決心,讓各地官員們把火耗都要交給朝廷。也就是說不管你一兩銀子收多少火耗,全部都要當成賦稅交上來,這就是大名鼎鼎的“火耗歸公”。
然而,這麼一來地方官們可不就少了一樣油水了嗎,他們當然是不會答應的。為此雍正也不得不做出妥協,便突發奇想地提出了養廉銀的說法。
這個辦法其實也是個奇葩,因為養廉銀本質上就是收上去的火耗,一般根據不同地區的富裕程度,發放不同檔次的養廉銀。而且不知怎的,這養廉銀是真的高,一般都是薪水的十倍以上,最高的甚至能到百倍。
比如說清末臺灣巡撫劉銘傳,他的年薪只有155兩,可是養廉銀卻發了一萬多兩。由此可見養廉銀的數目高到了何等離譜的地步。
為什麼養廉銀會如此之高?這事說來有點複雜,限於篇幅,這裡就先不詳述了。總之一句話,養廉銀的多少其實與火耗上交的數額成正比,因此各地官員為了自己的養廉銀,反而更加拼了命的上交火耗——能上交意味著他們製造的火耗多呀。
當然,韃清更有意思的是養廉銀只屬於地方官,京官是沒有的。但是沒關係,京官也有辦法——我是中樞官員,地方上的官員能不巴結我?因此就有了所謂的“炭敬”、“冰敬”。
由此就形成了一個惡性迴圈:火耗高了,地方官們到手的養廉銀才高,那麼他們就能向京官們送去更多的冰敬和炭敬;京官們得了好處,就會默許地方官們收取更高的火耗。
至於誰倒黴,反正不是官員們,那就隨便是誰唄。
官員俸祿太低,與其社會地位嚴重不匹配,是不是需要高薪養廉?或許是的,因為這種不匹配會激發人性的貪慾,使得官員必然想辦法去搞權力尋租。
但是,這養廉雖然不是不能養,卻肯定不能這樣養,至少不能讓同一批官員自己掌握了養廉銀的多寡,因為這和自己給自己發工資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尤其當這筆銀子的來源是老百姓的稅金時,那問題就更嚴重了,勢必造成對普通老百姓的嚴酷剝削。
由此,高務實琢磨出了一套新辦法:你們不是喜歡剝削麼?可以,我給你悄悄放個口子,只是這剝削的目標不是對著普通百姓,而是對著富商大賈、地方士紳的。
“大冢宰勿慮,本閣部並非此意。”高務實說著環顧眾人,宣佈了自己的方案:“本閣部的意思是,今後全國上下由‘三等制外爵’所獲之銀,將被集中起來成立一個基金,其中會有三成被作為官員養廉銀。
這筆養廉銀會在每年年終之時審計多寡,然後按照品級、職務,在次年二月左右,全部分發給全國官員,不分京官外官。”
此言一出,眾人頓時坐不住了,下意識裡都開始琢磨這筆錢到底有多大規模,以自己的品級每年能分多少錢。可是這一琢磨就發現了其中一個關鍵點:既然是固定的三成比例,那麼歸根結底這筆錢想要多一點,那就需要全國上下願意花錢獲得高閣老口中這“三等制外爵”的人足夠多。
可是,怎麼才能讓這樣的大肥豬……不對,是這樣的爵士、賢士、良紳能多一些呢?
高務實看著面前眾人笑而不語。
十萬、三萬、一萬,這樣大的數目,你們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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