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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蠻蠻走了兩步,又回過頭來:“對了,我在你們公司的兼職從今天起終止,至於我的社保,我自己來轉走。也謝謝你以前的關照。”
胡主任盯著她的背影,好半晌,長噓一口氣。
真的沒想到肖蠻蠻這個人軟硬不吃,感情牌都不頂用了。
可又冷笑一聲:說來說去,還不是為了錢。為了錢,什麼人情都不顧了。真要愛呂林,難道你不該主動退出,主動不讓呂林為難嗎?
可見,完全是利益關係嘛。
全怪呂林這個傻子(舔狗),擅自加了一條什麼“周邊產品”——問題就出在這四個字上面,因為在最近的一筆大融資之後,公司法律顧問再次向她詳細解釋了這個詞語:嚴格地說起來,現在呂林的工作以及收入絕大部分都跟這個相干,若要追究起來,根本不是大家理解的(肖蠻蠻自己也是這麼理解的):僅僅限於雞樅油或者其他幾樣山貨的直播收益。
這一部分錢其實是很少的,如果光這一點,胡主任不會這麼忌憚。
但若是按照法律顧問的解釋,某一天肖蠻蠻忽然野心勃勃地開始追究,那就大事不妙了。
呂林至少要多付出數倍甚至十倍以上的收入給她。
胡主任覺得這很不公平。
肖蠻蠻不該得到這個——雖然她現在還沒有得到(這筆不當得利),但是,誰能保證她以後不追究?
為了錢,人是會變的。
所以,她打算防患於未然。
可她找呂林,呂林對此一言不發。
呂林只認一點:白紙黑字,哪有說翻臉就翻臉的?
於是,她只好親自出馬。
沒想到,談成了這樣。
她自言自語:“肖蠻蠻,我可真是錯估你了。”
畢竟,以前她總覺得肖蠻蠻是“通情達理”的……是呂林“糟糠”一般的存在,可現在!
有人進來,在她對面坐下,垂頭喪氣。
她吃一驚:“你怎麼這個表情?”
戴著鴨舌帽的人哭喪著臉,把摔爛的相機放在桌上:“你看……”
“這相機怎麼爛成這樣了?”
“不但爛成這樣,裡面的東西全都沒有了……一點都沒有了……”
“不是吧?”
“真的。富小明察覺被跟蹤,摔爛了我的相機,我撿起來之後,回家一看,裡面的東西全部消失了……”
胡主任:“……”
肖蠻蠻回到家,躺在床上一動不動。
可能是馬卡龍吃多了,喉頭一直有一股甜味,很不舒服。
腦袋很暈,閉著眼睛又睡不著。
她爬起來,把呂林送的小玩意全部拿出來。
林林總總的,一大筐子。
其中值錢的,當然就是那條項鍊。
胡主任說,這項鍊十幾萬,肖蠻蠻你真的敢收嗎(你憑什麼?你以什麼身份?)
那語氣簡直就是原配申討小三兒了。
只可惜,她還不是原配。
新的婚姻法有條規定:男人送給小三的東西,原配可以追討回來。所以,現在許多原配睜眼閉眼,等男人玩夠了,想收手了,就聯合男人一起追討小三——這樣,男人玩也白玩了,錢也沒損失。
最後,原配成了大贏家。
可捫心自問:這真的算大贏家嗎?
男人才是大贏家——
至於原配,自尊在哪裡呢?
就認為:反正我家是男人,他不吃虧?
全社會如此縱容男人,男人才敢更肆無忌憚。
肖蠻蠻給呂林發了訊息:“呂林,你上次送我的那條項鍊……”
呂林秒回:“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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