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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垣博之聽見範克勤說的話,眼球轉動,死死的盯著範克勤的臉,道:“你是……鬼?”
“噗!”範克勤手起一槍,把對方的腦門上,打出一個窟窿。對方這麼說話,他已經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對方就是水垣博之無疑。
範克勤拎著槍轉身,往屋外走,左手已經在帆布兜裡掏出了一個燃燒瓶。右手臂暫時夾著,左手又掏出一個打火機,點燃了瓶口的破布,在出門的時候。回手便把燃燒瓶,扔進了房間當中。
頭也不用回,倒不是裝B,真男人從不回頭看爆炸。而是沒有用,房間裡面的火焰到底能夠燒到什麼程度,他也不可能等在這裡看啊。所以看不看的,根本沒有任何意義。但預估肯定會把整個屋子全都燒燬,裡面可是有不少紙張的,顯然是個檔案室,或者是存放資料的地方。這些東西見火就著,加上燃燒瓶的加持,應該會起到不小的燃燒效果。
範克勤飛速的跑到了樓梯間,下了半層,來到了視窗旁邊。伸手把窗戶拉開,探頭看了一眼下面的情況。
這一側是治安委員會大樓的後身,還是跟自己進來前差不多少,沒什麼人的樣子。於是範克勤飛身便直接躍了出去。
三樓半的高度,尋常人如果這麼直接往下跳,出危險的機率是相當之大的。而範克勤不同,落地後,往下一蹲,就等於是緩衝了。骨骼堅韌,其他人最差也是個骨折,可他什麼事都沒有。起身後,立刻跑過了道。很快的就來到了自己藏自己車的樓門洞處。
推上腳踏車,猛跑兩步,騎上就走。不走大路,專門從一些居民區,小巷子,弄堂之類的朝著中轉點的方向而去。
比來的時候,多花了差不多幾分鐘吧。範克勤已經回到了中轉點,畢竟一些小巷子,居民區這類地方,進去後有時候會繞多一些路。
推著車子進入了樓道,上樓進屋。把周身上下所有的衣物迅速脫下來,放在了那個兜子裡。光著膀子走進了廁所,拿著香皂把臉面,脖子等地染上的顏色洗的乾乾淨淨。扯過毛巾擦了擦,回身把自己來的時候穿的那些衣物重新穿好。
對著鏡子,用髮蠟再一次將自己的頭髮,梳成復古油頭的樣子。轉身出了廁所,把髮蠟,木梳,摻了顏料的雪花膏等小玩意,也全都裝進了那個袋子裡。
拎著袋子藏在了櫃子下面,這些東西之後會派人過來單獨處理。出了門,再一次的騎著腳踏車,開始往公司的方向行去。
來到了兩條街外的小區,把車子重新挺好。一路溜達著,回到了公司。上樓再一次的把自己最開始的衣物換上,看了看錶,此時已經十一點多了。
其實整個行動的過程,從範克勤出門趕到本地的警務總局,一路跟隨,完成刺殺,再回來,這用了好幾個小時。
但刺殺的真正動手的時間,卻極短。尤其是闖進治安委員會三樓的那個房間開始,他第一輪十二槍,槍槍命中裡面的人。將所有人打死或者打倒的時間,也就兩秒左右,這都算是慢了。畢竟屋內的各個小鬼子,在不同的位置,而且範克勤還需要自己移動,變換角度,期間還需要用拳腳配合槍械的攻擊,讓對方反應極快的,幾個已經拔槍的小鬼子,沒法繼續對自己產生威脅才行。
拳腳,和槍械並用,兩秒左右。第一輪射擊完成,十二發子彈全部命中。跟著,第二輪攻擊開始,一樣是十二槍,但這一輪的攻擊速度反而比第一輪要慢。這倒不是第一輪範克勤超水平發揮,而是說第二輪是補槍,更加從容一些,沒那麼急切了。
從開第一槍為起始算起,到範克勤將所有人全部打死,出來後,將燃燒瓶扔進屋結束。這個過程,一共十秒多一些吧。畢竟範克勤最後對著水垣博之說了那句話,就是想要在百分之百的認定一下對方的身份。如若不然,可能連十秒都不到,就這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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