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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要假裝自己是能跟洛小姐平起平坐的巨佬,自然表情上要淡定。
不過就這傢伙說的這些事情如果屬實的話......那可太難頂了!
難道這世界上不止有妖怪,還特麼有鬼?
現在陸離只希望鬼的樣子能跟白小姐洛小姐一樣好看。
那肯定得是女鬼才行。
還有這槍拿出來的方式。
陸離也不是沒看過小說、電影、動漫。
這種取東西的方式,是芥子納須彌?
見陸離收下槍,刑天心裡鬆了口氣。
他不怕陸離收東西,就怕他不收!
雖然他收了可能還是沒打算放過他們,但最起碼他心裡舒服了點兒。
這就跟做手術給醫生塞紅包一樣。
雖然醫生不會收,但如果能收下,他反而能安心。
見這怪物似乎心情不錯,他小心翼翼問道:“那您現在要去哪裡?”
陸離似笑非笑看他一眼,現在要先查清這些人的身份。
斟酌片刻,陸離吩咐道:“送我去澗水區法院。”
他要去那裡找個人。
那個人是個公務員,也是個薪水小偷。
嗯,沒錯,就是給陸離介紹物件的那個方月白。
這傢伙是個公職律師。
至於為什麼陸離說她是薪水小偷......
回憶起那傢伙的“戰績”,陸離心裡嘆了口氣。
............
“離哥,你要請我吃飯?”
法院停車場裡,一個身高一米七左右穿著黑色ol裝帶著金絲眼鏡的黑長直英氣美人兒抱著一沓資料垂頭喪氣地走了過來。
到了近前,她警惕地看了眼刑天他們仨,“他們是你朋友?”
“算是吧。”陸離直接轉移話題,“看你這丟了錢包的樣子......又敗訴啦?”
方月白咬著下唇,半晌,不情不願點頭,“嗯......”
陸離一樂,“果然。”
沒錯,他之所以覺得這傢伙是薪水小偷,就是因為這貨身為公職律師,被指派去打官司從來沒贏過。
她以前都幹過什麼事兒?
例子那可多了去了!
比如——
方月白:你幾月幾號生日?
證人:3月16號。
方月白:哪一年?
證人:......每一年。
還有——
方月白:你說你有健忘症,意思是這個病的症狀會讓你忘記一些事情?
被告:是的。
方月白:那你能舉一些你忘記的事情的例子嗎?
被告:......法官,我能申請換個律師嗎?
還有更多——
方月白:你拍這張照片的時候在案發現場嗎?
證人:那不然是誰拍的照?
......
方月白:李醫生,你在驗屍解剖的時候,其中有多少是死人?
證人:全部,活著的會抵抗。
......
諸如此類的神操作簡直數不勝數。
可惜她是有編制的公務員,所以還能一直混到現在。
不過法院也算物盡其用,給她分配的活全都是給沒請律師的被告當辯護律師,而且全都是鐵證如山的那種案子。
結果這傢伙就創下了入職三年無一勝績的“傲人”戰績。
陸離點了根菸嘬了一口,然後勸她,“你乾脆辭職算了,我覺得你繼續當律師著實有點兒屈才。”
“我也想啊,可我們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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