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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聽了這話,撇撇嘴沒再牢騷,心裡嘀嘀咕咕,依然是想扔。

什麼時候扔的,他忘了。只記得那一天正值盛夏,濃翠蔽日,他趁著奶媽子午睡,偷偷摸摸地竄進了媽的屋子裡,扛起煙槍撒腿就跑。媽當時是醒是睡?他不知道,也不敢看。

摟著煙槍在庭院的湖心亭呆了一下午,他如坐針氈,猶猶豫豫地想扔又不敢扔,比劃半天,他最終一扯褲子要把煙槍往裡面塞,心想:“還是不扔了吧!萬一媽發火更不愛我就糟了!”

誰知同一時刻,烏泱泱地移來了一大片人云,手提馬燈,大聲呼喚著他的乳名。他手心汗津津的,一個沒抓穩,煙槍“撲通”一聲,直通通地栽進了湖水裡。

*

我之前寫的都是萬字小短篇,此文相當於好幾篇萬字小短篇,如此連綿不斷地寫,我真的有點吃不消TAT,彷彿一位短跑選手被逼去參加了馬拉松……

嘴上說著寫著玩,但其實呢,還是給人物做了一些長篇大論的人設,前天筆耕不輟寫了很久趙雪林的童年時光,後來發現用不上,險些崩潰。

一杆煙槍,丟了就丟了,他們是大戶人家,算不得什麼大事。奶媽子攥著他的小手,用香噴噴的手絹給他擦汗,一面擦著一面輕聲細語地安慰。

他點了點頭,還是慌里慌張、六神無主。

翌日,他吃過早飯,揪著奶媽子的裙角,喃喃地說要去看媽。他從小不缺疼愛,他的屋子裡任何一名女性見著了他,都是一頓抱一頓哄,唯獨媽對他無動於衷。他心裡不服氣,總想在媽面前找回場子。

奶媽子不清楚他的內心世界,以為他是眷戀親孃,感動地掉了幾滴眼淚。

當天下午,他如願以償地和媽會晤了。

他又是瞪眼,又是跺腳,試圖引起媽的注意力。而媽換了廉價的新煙槍,一口氣吸了十多個煙泡,正不甚滿意兼淚流滿面地打著哈欠,見他蹦來蹦去,劈頭就是一個大嘴巴:“敗家子,滾一邊兒玩去!”

他人小,臉也小,這個巴掌多半打在了腦袋上。他兩隻肥嫩的小手,一隻捧著臉蛋,一隻摸著腦袋,淚珠子“啪嘰啪嘰”地滾了下來。

他心想,我以後不要看媽了。

那一年花市燈會,偏巧遇上饑民搶糧鬧事,他趁亂被人敲暈拐走;的確是再也沒有看過媽。

對於記憶中那位憊懶而又陰陽怪氣的“媽”,秦嘉禮絲毫不惦念,甚至很想把她忘個乾乾淨淨;然而就像有一縷靈魂滯留在了那不見天日的屋子一樣,他這些年,無論如何成長,始終擺脫不了“媽”的影子。

他知道自己長得極高大了,身形松柏似的挺拔,肩背標槍似的筆直;也知道自己手握權勢,殺伐決斷雷厲而剛明。

可是骨子裡,那縷被迫滯留於黑暗的靈魂,使他總覺得自己在仰望誰,等待誰——誰呢?

倘若趙雪林沒有做出對不起他的事——拿他換取招安——那麼,他可以仰望的人,必然是他了;趙雪林待他丹心赤忱,他願意把他當成父兄仰望。

其實做了也沒關係,十多年過去了,他寬宏大量,早已不怎麼放在心上;況且,趙雪林付出的代價,也著實不小,不是嗎?秦嘉禮掂量著,衡量著,感覺對方還是很有資格繼續做他的父兄混合體。

頭疼就頭疼在,這位混合體對他產生了愛情。

在秦嘉禮的世界裡,男人的愛情,必須與女人掛鉤,不然那能叫愛情嗎?那至多算作狎弄!

同理,男人的吻,也應該是落在女人唇上的;親在另一個男人的嘴巴上,算什麼回事?

秦嘉禮心裡亂糟糟的,一晃而過數十種想法,每一種想法都看似頗有道理、實則不著邊際。等他徹底回神時,趙雪林已經扯開他襯衫的扣子,開始親吻他的胸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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